武漢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 來源: 聯商網 2004-02-04 14:06 (2003—2010年)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1996-2020年)》,結合《武漢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劃綱要》、《華中地區金融商貿中心規劃(實施)方案》和《武漢商貿業"十五"發展計劃綱要》確定的目標,提出武漢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以下簡稱"網點發展規劃")。 本網點發展規劃中所稱"商業網點",是指我市城鎮用于零售、批發、倉儲、餐飲和各類商業經營性服務的固定場所,包括各種商品交易市場。 規劃期限為2003年-2010年。 一、商業網點的現狀 "九五"期間以來,隨著武漢市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和發展,商貿服務業的市場化進程明顯加快,我市商業網點已形成多元化投資格局,促進了各類商業網點的快速發展。2002年,全市各類商業網點為11.5萬個,比1995年的9.4萬個增長22.3%;各類商品交易市場697個,比1995年的405個增長72.1%.城區人均擁有零售商業營業面積達到0.8平方米。適應現代商貿服務業發展趨勢,不斷提升商業網點功能檔次,已成為我市商業網點建設發展的主流。目前以大型購物中心、大型綜合超市、大型專業店、倉儲式商場、超市、專業店、專賣店等代表的新興零售商業業態呈蓬勃發展的態勢。 一批大型購物中心、百貨店、綜合超市、酒樓等大中型網點的現代化程度已達到或接近國內先進水平。 全市單店營業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綜合超市達到60余家,營業面積約為56萬平方米,年銷售額超過92億元。 經營家電、建材、家居等為主的大型專業店,已展現其規模和品種優勢。 一批深入社區、體現便民利民功能的中小型超市和便利店正積極穩步發展。各類專業店、專賣店出現網點集聚、經營細化的趨向。全市連鎖經營網點數約1500余家,年銷售額130億元占全市社零額比重達16.88%. 餐飲業中一批年營業收入過億元的酒店,其連鎖網點場面宏大、環境優雅、人氣旺盛,成為了我市商貿服務業的一道亮麗景觀。 中山大道商業景觀街、江漢路商業步行街、沿江大道休閑街和橋口路、彭劉楊路等商業街,展現了高雅、時尚的品位,體現了地方文化和滿足不同消費層次的特色。 大型商品交易市場轉向類別集中,品牌多樣的專業特色商品,正逐步改變經營初級產品,實行粗放經營的狀況,集聚和輻射功能得到增強。匯集汽車及零配件的專業市場、專業店、專賣店的龍陽大道已呈現特色商業街的吸引力。商貿物流配送中心正積極發展。 外地和海外商業資本投資開設的一批網點,豐富了我市商業網點的業態品種,促進了我市商業網點功能檔次的提高。 武漢市商業網點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商業網點布局不夠合理,功能不夠齊全,特色不夠鮮明,局部地段商業網點疏密不均,業態雷同;部分商業設施陳舊,停車場所不足;新興住宅區商業網點發展滯后,項目配套不全等。這都將通過我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加以完善和解決。 二、指導原則 (一)總體協調。依據《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按照市域各級城鎮功能定位的要求,確定我市商業區域分別由中心商業區、市級商業中心、市級商業副中心、專業商業街、社區商業中心、批發市場設置區域、重點鎮和城關鎮、中心鎮及一般鎮商業等組成的多層面服務體系和結構布局。 (二)結構合理。適應我市產業結構調整,舊城改造,中小城鎮建設,居民住行流向,商品集散流通,新興商業業態發展等方面的變化,堅持網點總量適度,注重大中型與小型、新建與改造、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創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三)以人為本。堅持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為核心,充分考慮不同區域的消費水平和市場特點,適應消費規律和發展趨勢,體現繁榮繁華和便民利民。 (四)引導投資。積極引導投資者和經營者在我市商業網點的建設和調整中把握市場定位,爭取良好效益,從而有效開發和利用網點資源。 (五)適度超前。結合現代商品流通和服務行業發展的趨勢,以發展新興商業業態為要素,大力開拓新的經營服務領域,注重包括停車場地等配套設施建設,力求體現商業網點發展的超前性、延續性和可操作性。 三、總體目標 我市商業網點的建設和發展要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逐步構筑我市功能完善、競爭有序的現代商業網點體系,不斷提高我市商貿服務業的現代化水平,促進我市制造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把武漢建設成為華中地區的商貿中心。 規劃期內我市商業網點建設和發展的主要任務為:通過創新業態,發展連鎖,提升功能,加強漢口中心商業區的建設;推動中南路、鐘家村兩個市級商業中心的繁榮繁華;培育發展后湖、漢口火車站前、古田二路、十升路、四新、沌口、解放路、徐東路、白沙洲、魯巷、南湖、八大家等30個市級商業副中心(亦即區域商業中心);培育一批專業特色商業街;在居民集中區規劃設置一批社區商業中心;逐步在中心城區減少商住混雜的低水平小網點。大力發展遠城區各城鎮的多種類型網點,在11個重點城鎮和城關鎮增加商業業態和業種;在中心鎮及一般建制鎮,引導發展具有規模經營、規范服務特點,能滿足居民和農民生活、生產需求的商業網點。主要預期目標: 建成4座以上融購物、餐飲、旅游、娛樂、休閑、文化功能于一體的10萬平方米以上的現代大型購物中心;營業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綜合超市發展到90家以上;營業面積在500-3000平方米連鎖經營的超級市場達到2000家左右;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倉儲式商場發展到10家以上;營業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經營家電、建材、家居、服飾、汽車等商品的大型專業店發展到60家左右;培育實行連鎖經營的便利店、專賣店、專業店達到2000家以上;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百貨店達到35家左右;營業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特色餐飲店、酒樓達到50家左右。 中心商業區、市級商業中心功能進一步完善,集散能力進一步增強。在解放大道、建設大道、沿江大道、魯巷廣場、洪山廣場等地段形成多點位的商務集中區,參與實施王家墩區域商務區建設規劃,吸引國內外優勢企業或分支機構聚集。 建設輻射范圍500公里左右的現代商貿物流配送中心10個;培育功能齊全、特色突出的面向全省、全國的商品交易市場10個左右。 培育發展特色專業商業街20條左右;建立具有規模和經營特色的市級商業副中心(亦即區域商業中心)10個左右;培育發展功能完善的社區商業服務中心80-100個。 重點鎮、城關鎮、中心鎮、一般鎮商業區域內業種增加,業態多樣,主要商業街街景店貌整潔明亮。 城區人均擁有零售商業營業面積在1-1.1平方米左右。 四、商業網點發展的導向 (一)中心商業區 指商業高度集中,各類商業業態業種齊全,服務范圍對象以區域以外消費者為主的商業繁華區域。規劃范圍為以中山大道、解放大道中段為主體,分別向沿江(河)大道、建設大道延伸,適時擴充至王家墩區域等。該區域內發展的重點為:突出解放大道中段武商片的繁榮繁華;提高中山大道商業景觀街的品質品味;提升江漢路步行商業街的功能檔次;引導漢正街包括沿河大道、大興路等地段商業網點由數量擴充逐步轉向質量提高;培育沿江大道,建設大道貿易、休閑的特色優勢;建設京漢大道(橋口路至黃浦路)的商品集中經營區域,形成一條與輕軌交通線人流聚集相適應的購物、休閑長廊;配合王家墩區域規劃的實施,建設商貿、餐飲、酒店等服務網點,力爭提升其能級。大力引導發展促進中心商業區功能提升的金融保險、信息咨詢、中介服務、賓館酒樓、寫字樓宇等配套經營服務業,使該區域成為華中地區第一流的現代化、多功能的商務活動中心。 為引導有序競爭,促進網點功能完善,該區域內擬大力培育專業特色街,引導和支持現有網點調整經營結構,鼓勵發展連鎖經營、單店營業面積適中的超級市場、家居、裝飾建材、通訊、服飾、工藝品等大型專業店和專賣店、專業店、便利店及特色餐飲店;適度控制單店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及其以上商業零售網點的新建、改擴建;限制危險化學品、加油站,農貿市場等網點的設置;關閉治污不達標的網點。 (二)市級商業中心 指商業中度聚集,商業服務行業完善,服務對象中近50%為區域以外消費者的繁華商業中心。規劃以武昌中南路和漢陽鐘家村地段為核心分別形成我市市級商業中心。中南路商業街區以中南商業大樓、中商廣場等大型商業網點等為主體向徐東路和武珞路方向延伸;鐘家村商業街區以漢商總部等大型商業設施為主體向周邊延伸。 在中南路、鐘家村為核心的兩個市級商業中心大力優化經營結構,不斷提升功能。重點引導現有各類優勢企業,采取多種方式,逐步形成賣場特色分工,積極引進各種品牌和優勢經營企業,大力發展專業店、專賣店和特色餐飲店,進一步完善購物功能,增強貿易、娛樂、休閑、商務等功能,形成分別聯系三鎮,具有經營特色的市級商業中心。 市級商業中心擬鼓勵發展單店規模適中經營家居、裝飾建材、家電、通訊、服飾、布藝、汽車和配套服務、工藝品等的大型專業店,以及各種品牌專賣店、各類專業店、特色餐飲店和住宿、休閑娛樂等網點;適度控制單店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綜合超市、百貨店;限制危險化學品、加油站、農貿市場等網點的設置;關閉治污不達標的網點。 (三)市級商業副中心(亦即區域商業中心) 指在居民稠密區、歷史形成的商業集中路段、公共交通集散地或新興大型住宅區周邊設置的地區性商業服務中心。規劃培育、建設的三種主要形式為: 1、沿街式。以沿街商業網點主體,形成配套服務行業較為齊全,方便購買,滿足周邊不同層次消費需求的區域性綜合型商業街區。在已初具規模的商業街區,適宜培育和建設不同風格的專業商業街,發展單店面積適中的大型綜合超市或超級市場及其它新興業態,提升市級商業副中心的購物、休閑、娛樂等功能,帶動周邊社區商業中心的結構合理、功能完善。 2、板塊型。在沌口、常青、關山、古田、后湖、四新等地,與即將建設的城市大型公共設施相配套,利用完善的交通網絡,分別選址規劃建設大型購物中心(即MALL),形成以百貨店、倉儲式商場或大型綜合超市、大型專業店為核心店,組合各類專業店、專賣店、餐飲店等特色店鋪的具有各類零售業態、服務設施的集合體,突破以商業街為主要形式的市級商業副中心的單一模式。 3、組團式。在魯巷等地配合零售商業網點的建設,發展批發、中介經紀等貿易服務網點,豐富市級商業副中心的內涵,提升其功能檔次。對漢口火車站前、南湖等地,適宜發展超市、專業店、專賣店等新興流通業態,形成新型商業群落,構筑與住宅組團相適應的商貿服務業格局。 引導市級商業副中心提升功能檔次,倡導發展獨立座落的商業網點群,鼓勵發展單店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大型綜合超市和經營家居、裝飾建材、家電、服飾、布藝、通訊、工藝品、汽車及配套服務等大型專業店、以及規模適中的專賣店、專業店、特色餐飲店和住宿、休閑娛樂等網點;適度控制單店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商業設施的新建和改擴建;限制危險化學品、加油站、農貿市場等網點的設置;關閉治污不達標的網點。 (四)專業商業街 指開展專業性、系列化商品和服務經營的專業店、專賣店高度聚集,提供專門商品和專業服務的特色商業街。重點培育橋口路美食街、臺北路風情街、吉慶街美食街、彭劉楊路美食街、龍陽大道汽車及配套服務特色街、解放路商業街、順道街、京漢大道江漢路至航空路、小東門裝飾建材街、保成路、前進四路和五路電子商品街、大智路通訊器材街、香港路、友誼大道市場群落等,引導調整經營結構,擴大特色經營規模,提高專業特色水平。 在中心商業區、市級商業中心和市級商業副中心,結合不同地段的歷史文化、人文環境、商業特色,引導建設和發展一批有規模和影響的信息通訊、餐飲娛樂、男女用品、家電電器、花卉寵物、兒童玩具、酒吧、休閑等適應現代消費趨勢的專業商業街。限制設置與專業商業街整體功能不協調匹配的經營網點。 (五)社區商業中心 指設置在居民居住區,以當地居民為服務對象的商業集中區域。這是方便居民購物、滿足服務需求的基礎性商業服務設施。配合我市"883"行動計劃的實施,社區商業中心網點發展的重點依次為:居住區以經銷生活必需品的超級市場和各類便民網點為主;住宅組團中建立綜合超市,專業店、專賣店及餐飲、洗滌、美發、健身、維修等特色店等,適度設置廢舊物品收購等網點,限制商住混雜的網點設置,關閉治污不達標等擾民網點,形成社區商業服務中心的功能依次遞增、不斷完善的格局。 (六)批發市場設置區域 指由城市規劃定點,用于設置批發市場、物流配送中心等大型商業設施,體現商品集散綜合功能的區域。引導物流企業和物流基地、新建或遷移的大型專業和綜合商品交易市場,在中環線周邊和外環線的常福、東山等地設置,增強城市商業的集聚輻射功能。發展的重點為規劃的物流企業和物流基地、新建的現代物流配送中心以及農副產品、家居、汽車及相關服務、裝飾建材、鋼材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場,利于向省內及鄰省等地輻射。 (七)重點鎮、城關鎮、中心鎮、一般建制鎮商業區域 指設置在郊區城鎮,商業一定程度聚集,滿足當地居民和周邊村民日常生活和消費,具有提供農用生資服務等功能的商業集中區。《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已明確,7個重點鎮(或新城)分別為陽邏、北湖、宋家崗、蔡甸、常福、紙坊、金口;4個區城關鎮分別為紗帽、吳家山、黃陂城關(前川鎮)、新洲城關;33個中心鎮分別為烏龍泉、倉埠、新溝等;52個一般建制鎮分別為大集、潘塘等(現已有20個,至2002年新增32個)。其商業網點發展重點為: 1、建設發展七個重點城鎮及四個城關鎮的商業街區。結合重點鎮分流主城居住人口,吸納周邊農業人口的特點,規劃以綜合超市,百貨店為主體,輔以專業店、專賣店、餐飲特色店等,形成適應消費需求不斷發展的商業街。 2、根據重點城鎮及城關鎮產業布局狀況,配合工業發展和農業產業化實施,發展工業品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在陽邏、常福等有產業優勢的城鎮,可發展現代物流園區和基地以及工業品、農副產品綜合批發市場,向省內外輻射。 3、為支持農業生產發展,可籌辦農用生資批發市場和專業店,銷售種子、農用工具、化肥、農藥及藥械、農膜等,不斷引進新產品、推廣新技術,形成產品和技術綜合優勢,服務于農業產業化。 4、在重點城鎮、城關鎮、中心鎮及一般建制鎮,積極推行連鎖經營的農資超市和以經營日用品為主的便民店,通過連鎖經營品種全、數量足、點位多、規模大的優勢,降低經營成本,使農民得到實惠。 五、我市主要零售業態設置的基本要求 各種零售業態的商業網點設置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符合商圈原理。商圈是指零售企業經營、服務輻射的有效空間領域,是商業網點配置的基本要素之一。為避免因商業網點重復設置而引發無序競爭,提出我市部分主要零售業態商圈的基本要求: 1、大型購物中心:經營、服務半徑10公里以上。 2、大型綜合超市:按經營服務半徑2公里或服務人口8萬人配置一個大型綜合超市。 3、超級市場:按經營輻射半徑0.5公里或服務人口0.8萬人配置一個標準超市或食品專業超市。 4、倉儲式商場:經營服務輻射半徑5公里。 5、便利店:按經營服務半徑100米或服務人口2000人配置一個。 六、貫徹實施網點發展規劃的措施 (一)深入調研,制訂詳規。配合我市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和控制性詳規的調整,市流通、規劃、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門要緊密協作,提出我市商業各業態網點布局規劃。各區流通行政管理部門應以本網點發展規劃為基礎,結合轄區社會經濟發展計劃,編制本區網點發展的詳細規劃,經市規劃、流通主管部門認可后,報所在區政府批準執行。 (二)宣傳執行兩個地方標準,爭取出臺管理規章。對《武漢市商業區域分類設置規范》、《武漢市商業零售業態規范》兩個地方標準,要加大宣傳力度,在日常實踐中積極貫徹執行;通過實踐,不斷豐富我市商業區域和零售業態的內涵。抓緊擬定《武漢市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建設管理辦法》,爭取作為地方行政規章予以頒布,為全市商業網點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提供規范、系統、科學的依據。同時,結合"十一五"期間商貿業發展計劃綱要的編制和實施,不斷豐富完善本網點發展規劃。 (三)建立完善全市商業網點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體系。市、區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協調,認真履行職能,要以網點規劃為基礎,以兩個地方標準為依據,上下銜接,緊密配合,完善市場準入,實行分類指導,不斷優化我市商業網點的結構布局。 (四)明確重點,分類指導。市、區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門需認真分析研究商業網點發展方面的優勢和薄弱環節,結合招商引資,采取多種形式,對不同類別商業區域內網點設置,提出具體的指導意見,定期或不定期公布鼓勵發展、引導規劃、控(限)制開辦的業態業種。 (五)提升完善功能,調整網點結構。要把提升商貿服務業集聚、輻射功能,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作為商業網點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調整網點結構,引導各類商業網點集聚、組合以及實行差異化經營,突出經營特色。特別是重視引導增設清真"三食"(飲食、副食、肉食)網點和專柜;大力發展連鎖超市,逐步替代中心城區的農貿市場。 (六)進一步開放市場,吸引國內外各種經濟成份的投資者來漢投資各類商業區域的建設發展。堅持國民待遇和非歧視性原則,實行網點發展規劃內容公開,執行規劃標準公平,商業網點建設的選址、咨詢等服務對所有投資者、經營者公正,營造適宜投資、經營、建設商業網點的環境氛圍。 我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的實施是一項涉及各區政府和市各部門的系統工程。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的協調配合,發揮行業協會對商業網點投資經營的有效引導作用,形成合力,共同促進我市商業網點的功能檔次提高,結構布局優化。 本網點發展規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OO三年十二月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