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超市收取進場費要繳營業稅 來源: 聯商網 2004-10-26 09:46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明確商場超市等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進場費、上架費等費用,都要繳納營業稅。 通知指出,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要繳納營業稅。通知還規定,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北京日報 記者黃玉迎 通訊員李正)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