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瓶頸制約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
來源:
聯商網
2005-02-24 17:49
對電子商務的觀念存在偏差
目前,對電子商務的認識還存在一種“重技術、輕商務”的現象。在這種錯誤認識的影響下,不少開發電子商務項目的企業以吸收風險資本為目標,片面追求訪問量,面臨極大的經營風險。正是這些嘗試應用電子商務的企業投入產出之比偏低,令許多還未參與其中的企業信心不足,懷疑電子商務的優越性,以至不愿涉足于此。
另外,消費者基于傳統消費習慣更傾向于可見到實物的、體驗式的消費,對于虛擬的網絡購物(或采購)仍心存疑慮,這種觀念的轉變同樣需要時間。
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需加大
我國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距開展全方位電子商務尚有一定差距。且不說許多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城市較低的網絡覆蓋率,即便在網絡較普及的大中城市,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就很明顯:(1)網絡的帶寬。發達國家如美國國內網絡帶寬一般為622Mbps,而中國大城市之間骨干網信道只有64Kbps-8Mbps左右,局部達到155Mbps。(2)Internet的網費。如同樣是寬帶包月,歐美一般是每月30-40美元,中國通常在100元人民幣左右,但中國的人均收入還不及美國的5%,故中國的網費令消費者難以承受。(3)網絡互聯水平。我國當前網絡建設多數是從上到下的政府行為,相關部門的聯網(如銀行與稅務等)尚未很好地實現,從而引發了電子支付問題和網上稅收問題。所以說,如何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是促進我國電子商務應用推廣的首要問題。
網絡安全、商業信用、現行法律制約電子商務發展
近年來,黑客使網絡的脆弱性暴露無遺,同時也明確顯示出網絡安全問題是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極大障礙。總的來說,我國還不能對客戶認定、貨幣支付和商業機密等方面的安全性、保密性提供充分的技術保障,也沒有系統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管理標準。因此,如何建立一個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系統,將成為電子商務研究的核心問題。
供需雙方的網上交易,相互信任是成交的根本保證。對于B2C業務,大多數消費者購買前需要對商品進行認真判斷,但由于我國目前商業環境中商業信用程度較低,所以許多消費者對電子商務望而卻步。對于B2B業務,企業間三角債情況嚴重,而網上交易的企業透明度又不高,也使一些企業擔心網上交易經營風險過大。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通過設置合理的電子商務運行機制和運行標準,確保供需雙方建立商業信用。
同時,電子商務的發展要求原有法律概念進行變革和增加新的內容。從法律角度出發,就有一個怎樣修改并發展現有的合同法,以適應電子商務需要的問題;電子商務中采用電子支付方式,通過無紙化的電子票據進行結算,而我國現行的《票據法》并不承認經過數字簽章的非紙質電子票據的支付和結算方式;電子商務實施中涉及到參與交易各方之間的關系和糾紛以及交易中的各種安全等問題,原有法律法規條文沒有涉及或有涉及但不完全適用的,都應根據新的情況進行修改補充或重新制定,這樣才能使電子商務活動有法可依,健康發展。
缺失成熟安全的支付協議產品和規范
“網上購物易,在線支付難”,這是很多網上交易者抱怨的問題。當網絡安全問題、法律問題解決之后,中國電子商務主要的問題是技術上實現網上在線支付。目前,國內無論是B2B或B2C的網上交易中,在線支付的使用率不高。究其原因,在于成熟安全的協議產品和規范的缺失;銀行界仍不夠積極參與網上結算,沒有網上安全支付協議作支撐,銀行就很難建立起支付網關,而支付網關的建設正是電子商務活動的支付中心。(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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