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世紀聯華超市被控售假彪馬
連鎖大商場竟然出售假名牌?日前,世界第三大運動品牌彪馬公司稱,在廣州東莊世紀聯華超市淘金分店中發現假冒彪馬牌鞋,遂一紙訴狀將廣州東莊世紀聯華告上了法院。世紀聯華最終敗訴,要賠償彪馬商標持有人4萬元,并被停止銷售所有侵權產品。世紀聯華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市中院。昨日上午,這起假冒注冊商標糾紛案在廣州市中院開庭進行了二審。
超市驚現假冒名牌鞋
彪馬商標持有人魯道夫·達斯勒公司代理人指出,2006年9月,彪馬公司職員在廣州東莊世紀聯華超市淘金分店一樓某間店鋪買了一對假彪馬牌鞋,今年年初,為了搜集證據,彪馬代理人和公證處工作人員再次來到該分店,購買了商鋪一雙295元的皮鞋,售貨員帶他到世紀聯華的收銀臺處開了發票。當時售貨員提出在發票上注明是日用品,后在代理人的堅持下,才開具了鞋類發票。
彪馬公司遂以銷售侵權將世紀聯華告上法庭。廣州市中院一審判決世紀聯華立即停售該假冒鞋,并賠償4萬元。世紀聯華不服,向廣州市中院提起上訴。
店鋪賣假貨和超市無關?
昨日二審庭審中,世紀聯華的律師稱,超市的一樓為招商區,一經租出,各商鋪便獨立承擔責任。超市對租賃的店鋪只收租金、電費、物業管理費,并無其他收費,被疑賣出該假彪馬鞋的商鋪位于一樓,其與超市之間除租賃關系外,并無其他關系。
而對于由超市所開的發票,超市的解釋是,是售貨員為了賣出貨品,拿出自己以前在超市私人購物時開的小票來服務臺開的發票。
彪馬代理人表示,假鞋是從超市流出去的,不管是“嫡系”的超市,還是下面的店鋪,世紀聯華管理上都有不當之處。
(新快報 記者黃瓊 實習生黃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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