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價藥店業態并未終結
來源:
代航
2008-10-16 09:05
筆者曾在2006年對藥店業態進行過這樣的描述,即零售藥店在競爭市場上為滿足不同的醫藥健康消費需求進行相應要素組合而形成的不同經營形態。這里的要素,我們理解為場地、人工、商品、價格(也可把價格放進商品范疇)、器材設備、資本等。藥店在經營過程中,對這些要素中的一項或多項的偏重或組合,將會決定其具有不同的經營形態。如平價藥房,從2001年前后誕生之日起,它所出售的商品多以低價為重要標志,且經營場地(面積普遍較大)、人工(人員促銷色彩較濃)、器材設備(如開架陳列)、資本(私人或民營資本為主)等,在全國范圍內都顯示出一些共性或組合特點。因此,筆者在2005年前后,就一直主張平價藥房是一種業態(當時給它的定義是:以消費者自主選擇為前提進行低價交易的大型藥房)。
在關注平價藥房與傳統連鎖藥店的激烈競爭過程中,筆者通過初步研究和實地調查發現,中國零售藥店的業態及其競爭局面已經顯現出十分豐富的特點,不僅出現了專業(營)藥店、平價藥房兩大基本業態,而且還派生出近10種新型業態,而且這些業態相互融合、滲透,對國內醫藥零售市場的繁榮、發展,產生了不可估量的影響。各種業態如下圖所示。

平價藥房作為這些年出現的一個新業態,由于迎合了顧客的廉價消費傾向,以老百姓、開心人、益豐、寶豐等為代表,其“低價形象”已經牢牢地占據了消費者心智,在消費者心目中傳遞出了親民、惠民的品牌個性特征;而其他一些業態的創新者,如健康城(雷允上藥城)、超市藥店(杭州天天好)、倉儲店(河南百川)、藥妝店(舒普瑪)、生活館專區(深圳一致)、網上藥店(上海藥房)、自動售藥機(上海第一醫藥)等,已經作為該業態的代表,駐扎進了消費者的心智空間。
平價業態的積極作用
事實上,當我們把以往藥店與藥店之間的競爭歸結為業態競爭之后,平價藥房對整個醫藥零售市場的導向作用非常積極。
1、藥店之間的競爭,不再僅僅停留于意識形態層面,如傳統國有與新興民營、救市英雄與壟斷勢力、平價惠民與高價品牌等。相應地,藥店經營者將根據自身發展戰略和資源狀況,決定自己的業態建設方向,豐富和完善已有業態要素組合內容與結構。
2、藥店業態競爭將為零售市場的差異化競爭提供堅實的基礎。在大家都為同質化競爭而感到失望的時候,這些平價藥房不得不考慮怎樣才能使自己與競爭對手不同,差異化顯然是一個很好的導向。一種藥店業態之于另一種藥店業態,由于要素組合的不同,顯然將具備各自不同的經營形態——這實際上是藥店差異化競爭的基礎,夯實這個基礎,差異化競爭特點自然就會顯現出來。在差異化的價格、品牌、服務導向下,藥店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也會獲取更大的顧客價值。即使同一業態的藥店,雖然要素組合的內容甚至結構也可能大體相同,但由于企業所面臨的市場環境(尤其是區域市場)不盡相同,營銷措施、力度也不同,同一業態的藥店,在競爭中也會表現出一定的差異性。
3、提倡藥店業態競爭,將會促進藥店之間相互學習、融合,加快其轉型、演變,有利于醫藥零售市場競爭環境的良性化。不同業態的藥店,雖然在經營要素組合方面已經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結構,但基于醫藥消費市場環境的變化,特別是消費者需求變化現實或潛在的主導性,不同業態的藥店進行某種程度上的交叉或融合,也將是一個趨勢,如平價藥房強調專業性,專業藥店更多地關注價格變化等等。
4、把藥店業態建設提到一個新的高度,將有利于主流連鎖藥店從戰略上解決規模化運作與一店一策之間的矛盾。我國連鎖藥店的發展,必須走規模化的道路,要想達到一定的規模,也就必須解決標準化、可復制性問題,而現實卻是:那些在經營上傾向單店(分公司)運作的連鎖公司,贏利能力普遍較強——這又反過來對連鎖化作業形成掣肘。只有在連鎖系統內部提倡業態(包括多業態)建設才能既發揮連鎖公司的統一性優勢,又能激發相同經營形態的單店發揮其積極性和自主性。
5、此外,提倡藥店業態建設和競爭,還能促使藥店經營者不僅關注同類競爭,更要關注異類競爭,即在提供除藥品以外的非藥品時,密切關注、學習借鑒其他零售業態先進的運營管理經驗和成熟的營銷技巧,正視和面對異類競爭,提高醫藥零售市場業態競爭的水平和層次。
根據以上分析,很顯然,平價藥房這一新型業態的出現,對藥店系統多業態的形成、交融、演進功不可沒,而且在我國醫藥不分的現行體制下,這一新興業態本身的演進、轉型、發展,也許才剛剛開始,并不如終結論者的主觀臆斷所言,相反,它沒有終結,卻還在發生新的變化,繼續為推動行業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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