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塑料袋要收費 建議出臺最低指導價
昨日,商務部草擬的關于《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草案)》(以下簡稱:《辦法》)征求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辦法》稱,商品零售場所從6月1日起應當向消費者有償提供塑料購物袋。
建議出臺最低指導價
據悉,在征求意見稿出臺前,商務部、北京市商務局、行業協會就此分別約見了沃爾瑪、家樂福、易初蓮花、超市發等在京大型連鎖超市相關負責人進行研討。
一位參加過三次會議的人士透露,與會超市代表最大的“困惑”在于不知道有償提供該收多少錢。京客隆、超市發、易初蓮花等公司代表表示希望政府能指定 “最低指導價”,避免在6月1日后因塑料購物袋價格差距展開新一輪競爭。
易初蓮花北京地區相關負責人則認為,在市場經濟情況下監管部門很難對一件商品做出最低定價。不過,他指出目前大型超市使用的可降解的塑料袋成本在2角左右,正常情況下有償收費不可能低于2角,但也不會超過5角。
“連卷袋”留隱患
商品零售場所內并不是所有的塑料購物袋都要有償提供,在征求意見稿中顯示 “商品零售場所基于衛生和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裝生鮮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包裝袋,不屬于本辦法所指的塑料購物袋范圍。”這樣一來,平日里用于裝水果、蔬菜等散裝食品的“連卷袋”仍然可以無償提供。
對此,家樂福、易初蓮花等大型超市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略顯擔憂,“如果一些消費者撕下更多的連卷袋代替原本的購物袋,可能有悖 ‘降塑’、‘減塑’的初衷。”,同時,由于“連卷袋”成本頗高,如果按管理辦法實施將給超市經營帶來新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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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規定,向消費者提供零售服務的各類超市、商場、集貿市場均不得提供用于裝盛消費者所購物品,具有提攜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場所基于衛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裝盛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
《辦法》強調,雖然商家可自主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但若商家有低于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標示的價格向消費者銷售塑料購物袋、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以上三種行為,將面臨最高近1萬元的處罰。
(每日經濟新聞 沈迪 任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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