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塑料袋最高罰1萬 大型超市發表看法
4月7日起,由商務部草擬的《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草案規定,商家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最高將可能面臨1萬元的處罰。
關于限塑,本報已經報道多次,當地商家對6月1日限塑令正式實施也早有心理準備。眼下征求意見的“草案”已經公布,石市商家有何看法,面對初步規定的最高一萬元的違章成本,商家是否認為偏高?昨日,記者對省會部分商家進行了采訪。
■“關鍵還要看執行力”
河北保龍倉新聞發言人張旭彪認為,對遵守法規的商家來說,最高罰款額無論是一萬,還是十萬都沒有關系。在他看來,石家莊市那些頗具規模的大型超市都會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關鍵是那些小商小販恐怕不好約束。
石家莊天元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楊立新也贊同這個觀點,他認為一萬元的罰款并不算高,罰款額度不是他們關心的主題,大商家更關心的是執法力度。他認為“大超好控制,那些小商店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他說,限塑是全社會的責任,不應該由少數商家來承擔,因此他建議目前工商、物價等部門應該預想一下如何對批發市場和小店進行有效控制。
■超市正在積極尋找替代品
據悉,石家莊各超市目前正在尋找塑料袋的替代品,保龍倉已經準備了不同價位、可以反復使用的袋子,其中有七八元一個的時尚袋,有兩三元一個的無紡布袋,還有一兩毛一個的塑料袋,準備6月1日后推出。目前他們還在核算紙質袋子的成本,據悉一旦核算結果能夠接受,他們還有可能6月1日后免費為顧客提供紙質包裝袋。
先天下超市目前已經在出售無紡布袋子。河北華潤萬家則已經接到了深圳總部的通知,據悉不久也將拿出相關措施。
據了解,《辦法(草案)》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4月14日。《辦法》正式文件將由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布并負責解釋,自6月1日起實施。
(燕趙都市報 記者郭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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