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關于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公告
杭州解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二○○七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90元(含稅)。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09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081元。
●股權登記日:2008年7月11日
●除息日:2008年7月14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8年7月18日
一、通過本次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情況
杭州解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于2008年5月26日經公司第二十八次股東大會(2007年年會)審議通過。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在2008年5月27日的《上海證券報》。
二、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7年末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90元(含稅)。
三、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具體實施日期
股權登記日:2008年7月11日。
除息日:2008年7月14日。
紅利發放日:2008年7月18日。
四、分紅派息對象
截止2008年7月11日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辦法
1、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放;
2、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股東派發。其中:
(1)個人投資者
對于持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投資者,由本公司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02號)的規定,按10%的稅率代扣現金紅利所得稅,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09元,扣稅后每股實際發放現金紅利0.081元。
(2)機構投資者
對于持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機構投資者,公司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每股0.09元發放。
3、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的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計息,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六、咨詢聯系
1、咨詢部門:杭州解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2、聯系人:諸雪強 沈瑾
3、電話:0571-87016888-5116
4、傳真:0571-87080499
七、備查文件目錄
1、杭州解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八次股東大會(2007年年會)決議及公告。
2、杭州解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報告。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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