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自有品牌不可為也不可能
來源:
李從選
2008-07-27 10:31
作為藥品,要成為品牌產品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品牌產品必須有過硬的質量和較高的療效指標
對于消費者來說,品牌是質量和品質的象征,也是消費者利益的保證。無論中成藥還是西藥,盡管都是由通過了GMP認證的廠家生產,但質量差異還是存在,而且有時還很大。很多品牌藥品生產企業都有一個內控質量標準,是高于GMP標準的,因此,其產品質量是無可替代的。OEM的產品,質量控制權都不在連鎖藥店手上,你把價格壓得特低,生產企業會按照你的指令、以高出國家GMP的標準給你生產產品嗎?再說目前工業企業大多是一牌一品或者一牌數品的策略,僅有的幾個商標又怎能覆蓋眾多的所謂“自有品牌”產品呢?萬一出現幾個質量差的廠家產品而累及其他質量好的OEM廠家的產品,那怎么辦?其次,從產業鏈的角度看,最有誘惑力的始終是產品和沉淀在產品上的品牌價值。產品做好了,品牌強大了,銷售才能保持持續增長。而對自有商標產品來說,產權都不是你連鎖藥店的,你有什么必要去給別人作嫁衣,幫別人培育市場,樹立產品品牌?
品牌必須有很高的鋪貨率和很大的銷售量
品牌產品都是暢銷的大品種,銷售量必須足夠大,在同類產品中排在前五位是硬指標,銷售過億也是硬指標。因此,品牌產品必須有廣泛的終端到達率和鋪貨率。對于零售品牌藥品來說,藥店終端鋪貨率應該到達70%~90%,并且要盡量覆蓋所有終端類別。而藥店自有商標的產品,廠家規定不能外賣,藥店囿于GSP規定,不能做批發只能在自己的零售終端出售的限制,根本就談不上鋪貨率。
要有高的消費者知名度、美譽度和忠誠度
品牌產品大多是消費者指名購買的。國內知名的OTC品牌,也都是花重金長時間培養起來的。目前,連鎖藥店搞自有商標的高毛利產品,采取的是攔截品牌產品的方法。顯然,連鎖藥店是拿不出資金把自有商標產品培養成為品牌產品的。事實上,知名OTC生產廠家培養品牌是全方位的,連鎖藥店的貼牌產品,可能會不時變換廠家,因而無法長期堅持一貫的品質,換個廠家后包裝也得跟著變,因此也就無法樹立起品牌來。另外,僅憑廣告并不能成為品牌產品,還需要有質量、服務、研發、工藝創新等的同步跟進,而這些,連鎖藥店是難以做到位的。這樣,談何知名度和美譽度?
從以上3個方面來看,連鎖藥店是無法也沒有必要做所謂自有品牌的。另外商標和品牌是不同的,即使是國家認定的“馳名商標”,也只是構成品牌的一部分而已,不是品牌的全部。目前,連鎖藥店做的自有品牌產品,只是市場上一些成分功能同質化的著名品牌產品的攔截產品而已,因而叫做“自有商標產品”更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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