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沃爾瑪打死女顧客案調查
9月2日深夜,慘遭沃爾瑪員工群毆的余小春,經過醫生的三天搶救不治而亡。事件一經披露,沃爾瑪打死人的消息立即成了各大網站論壇的熱門話題
沃爾瑪員工圍毆顧客致死
慘劇發生在2009年8月30日晚8時許。這天晚飯后,余小春和家人打了招呼“去沃爾瑪買點東西”就下樓了。這一去,余小春就再也沒有回來。
余小春的家離江西景德鎮沃爾瑪超市(以下稱“沃爾瑪”)只有一路之隔。由于平常工作緊張,余小春習慣了在沃爾瑪采購日常用品。像往常一樣,余小春采購完商品,在收銀處結了賬,并經過了超市出口的核驗通道,向家中走去。在離自家樓道口不到10米的地方,余小春被5個人圍住了。這些人自稱是沃爾瑪的,向余小春索要購物票據,余小春以對方沒有穿沃爾瑪的工作服,不是超市員工員工為由,將本已拿出的購物小票搶回,爭執當即爆發。
“我們當時聽到一陣‘咋呼’,回頭就看到四五個年輕人拉扯著一個婦女打。”附近一家店鋪的店員告訴記者。
“好幾個小伙子圍住她,還有一個女的。唉!想不到把人都打死了。”當時在現場的一位程姓大姐嘆息著說。
“她都喊救命了,我嫂子和爸媽都向他們跪下了還在打!”余小春丈夫的二哥陳全林站在樓道口上,指點著弟媳倒地的地方悲憤地說。
陳全林的父母就住在這棟樓的4樓。“爸爸今年80歲,媽媽是76歲,倆老人聽到信息就跑下來,但是,根本拉不開。”陳全林低沉地說。顯然,年邁的老人沒有能力叫停這幾個“血氣方剛”的年輕人,隨后趕來的余小春的大嫂和大哥陳金林也沒能阻止住這場毆打。直到110民警來到,才制止了這場群毆。受傷倒地不起的余小春被民警送到了醫院。
經過三天三夜的搶救,醫生最終沒能留住余小春的生命。就這樣年僅37歲的余小春,帶著無盡的冤屈,丟下了年邁的雙親和尚未成年的孩子,撒手人寰。
店員毆打顧客緣于工作壓力嗎
圍住余小春廝打并致其死亡的是沃爾瑪的5名員工。分別是劉工、喻奇、余力、胡英(女)和梁峰(五人全部為化名)。其中,劉工、喻奇隸屬于沃爾瑪資產保護部,這是沃爾瑪超市非常特殊的一個部門,它具有充分的獨立性,是公司政策的維護者和監督者,獨立于其他部門。他們懷疑余小春有偷超市物品的嫌疑,就尾隨在余某身后,在其將要到家的時候將其圍堵住。
獲悉余小春死訊,景德鎮市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責成珠山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對案件進行調查。景德鎮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李土金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查之中。
他給記者的一份資料顯示,公安機關已將劉工、喻奇依法刑事拘留,并將余力、胡英、梁峰傳訊到案,展開了調查和詢問工作。
據劉工、喻奇交待,8月30日晚7時40時分,喻奇懷疑超市一穿白色衣服的婦女在偷東西,就安排胡英跟蹤,直到跟到廣場南路五中對面(即廝打處)時,由喻奇包抄攔截,劉工等四人將其(余小春)圍住。他們向其索要發票。余小春以他們未穿超市工作服而非超市工作人員為由,將已出示的購物發票搶回,雙方便發生了爭執和廝打,造成余小春受傷倒地,送醫院就診無效死亡。
這種說法遭到了余小春家屬和當地群眾的強烈質疑。“根本不是爭執和廝打,而是他們群毆余小春”,余小春的哥哥說。當地群眾告訴記者,沃爾瑪安保是非常嚴格的,要經過結賬、二次核驗兩個關口,中間還有人巡邏,這些人都拿著對講機,如果喻奇發現了余小春在偷東西,即便其離得遠,一聲招呼就可以當場抓住,為什么沒有當時制止?何況中間還有結賬、二次核驗的時間,從大門出來到這里有近200米的距離,何苦追這么遠才出手?他們這是在狡辯,推卸責任!
沃爾瑪超市景德鎮店位于江西景德鎮市繁華的鬧市區,景德鎮廣場南路南側。這里原本是一家大型商場,2007年,沃爾瑪租下了這個商場的地下室,同年9月13日開業。
記者在沃爾瑪超市看到,從沃爾瑪超市收銀處到超市出口,不斷的有沃爾瑪的員工在巡視,超市出口是一臺核驗儀器。所有付完款的顧客都要從這里通過,接受電子檢查,兩個沃爾瑪員工分立兩側,注視著每一個通過的人。過了出口,還有一個人站在門口,出了門是通往地面的扶梯和樓梯,扶梯和樓梯周圍是一些個體商店。出了扶梯后是一個小廣場,穿過廣場和馬路,就是景德鎮廣場南路新華印刷廠宿舍。余小春就住在馬路邊上的這棟宿舍樓里,樓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建筑,一樓是商鋪,通往樓上的露天樓梯設在樓外一側。
記者用腳丈量了從沃爾瑪超市到余小春倒地的距離,只有210步。再有十幾步,余小春就可以步入自家樓梯了。但是,她再也回不來了。
到底是什么原因,讓這幾個年輕人不顧別人的生命,瘋狂行兇呢?
記者提出見見劉工和喻奇,被公安部門婉拒。他們的家人又有什么說法呢?按照劉工、喻奇留給有關部門的地址,記者前前后后奔波了半個下午和晚上的時間,也沒有找到他們的家人。附近熱心的群眾幫著一家家問,都沒有。直到最后,記者才弄明白,當地根本就沒有這個樓號。
記者試圖和已經上班的余力、胡英和梁峰聯系,亦未果。
在記者保證永遠不吐露姓名的情況下,沃爾瑪一位員工悄悄告訴記者,“上邊安排了,不允許接受記者采訪”。她說,“資產保護部是沃爾瑪的一個獨立部門,權力很大,但是壓力也很大。他們平常和其他部門的人交往很少,不允許和其他部門的人員親密交往,更不許和沃爾瑪本店的員工談戀愛,輕則罰款,重則開除。”
她說,“劉工和喻奇倆‘神經病’,為這點事動手,不值得�。�”稍微停頓后,她看看周圍沒人,又說,“劉工的女朋友原來是這里的售貨員,今年春天,被領導發現后,就辭職了。劉工和喻奇的婚期都定在了今年年底,看來是要泡湯了。”她幽幽地說,前兩天,兩人的女朋友還來找過,不知道啥結果。
幾個景德鎮沃爾瑪的售貨員告訴記者,她們的工資每月還不到1000元,至于劉工他們也不過1000多點。
沃爾瑪理賠善后懸念迭出
余小春被打致死后,在輿論的持續關注下,沃爾瑪和陳保林一家就賠償事宜進行了協商。
記者了解到,余小春今年37歲,生前和丈夫陳保林共同經營一家小旅館,16歲的孩子正在讀高二。陳全林告訴記者,他弟弟這個小旅館一共有20多個房間,每個月除去稅費,還能剩6000元左右,這個收入在當地也算是高的了。
陳全林說,“人命是拿錢買不來的,我們只想討個公道和說法。協商時,我們并沒有提出具體賠償數額要求,只是和沃爾瑪算了一筆賬,弟媳家一年收入7萬多元,十年就有70多萬元。”至于最后的賠償數額,陳全林說,“還在協商中”。
2009年9月17日上午,記者來到了沃爾瑪。希望了解沃爾瑪資產保護部的有關管理規范、日常貨物丟失情況和余小春的善后賠償問題。
“單位有規定,我不接受你的采訪,不回答你的問題,你去找事務部。”沃爾瑪資產保護部經理曹細華如是說。
記者轉向沃爾瑪常務副總經理范某,這位范總一言不發,快步向賣場內部走去,很快就沒了蹤影。
在記者的反復說明下,沃爾瑪一位工作人員用電話聯系了沃爾瑪政府事務部經理馬華珍,這位專門負責和政府、媒體溝通的馬經理在電話中讓記者等一等,“她正在和政府部門溝通”。
從上午九點一直等到下午兩點,記者再次要求沃爾瑪工作人員聯系馬經理,任憑電話打爆,她就是不接電話。記者向其發去采訪短信也不回復。
在等待中,記者得到信息,沃爾瑪已經和家屬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
“大概是賠償50萬左右”。景德鎮市公安局珠山分局周口路派出所教導員萬仁金說。具體的賠償數額他要求記者直接向沃爾瑪求證。
“按照有關規定,我不能接受記者的采訪。”景德鎮市公安局珠山分局刑警大隊長張少鋒開門見山,他說了以下兩點后就匆忙離開:目前,已經對余小春的尸體進行了解剖并送檢,具體死亡原因,一周后才能知曉;至于賠償數額,最近的消息是45萬元左右,具體的數字他也要求記者去沃爾瑪求證。
下午3時36分,記者終于和這位馬經理通上了電話。就記者提出的具體的賠償數額,這么一個小問題她也不愿意回答。她要求記者直接和沃爾瑪深圳總部聯系,“那兒有專人解答記者的問題”。按照馬經理提供的電話號碼,記者撥過去,要么是占線,要么是無人接聽。再次致電馬經理,未果。
按照原來的約定,余小春的丈夫和哥哥利用晚上下班的時間接受記者的采訪。記者致電陳全林,他無奈的告訴記者,“有關部門不讓接受記者的采訪了”。至于達成的賠償數額,他說,“有關部門也不讓說”。賠償數額在這里竟然成了秘密。
當地一位零售業人士張杰(化名)告訴記者,余小春被打致死后,沃爾瑪就意識的信任危機,在余小春賠償事宜尚無定論時,就進行了一場規模宏大的促銷活動。
這位頗具民主意識的張姓商人說,“沃爾瑪打死人后的前幾天,人民選擇用腳投票,沃爾瑪的生意非常冷清,第四天沃爾瑪就推出了讓利大優惠的活動”。“比批發價還便宜15%,有的小商販開著貨車來采購。”一位出租車司機附和著說。
“活動持續了半個月,沃爾瑪至少少賺了幾百萬元。”張杰說,“但是,沃爾瑪好像并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實質”。景德鎮市公安局一位熟悉此事民警說,“他的員工有什么權利追趕打人、出門查驗小票�。克挠惺裁促Y格執法呀!”
一位網友在網上發帖說,“身為全國500強的大型企業,這就是管理的漏洞,沒有高層的潛規則,底下員工有這么囂張嗎?你說人家是小偷,你不是有監控嗎?假如有證據,你可以通過公安局抓她��?”
“我沒有去現場,對打死人的場景不敢發表看法,但我是一個律師,可以從法律上談點看法。”景德鎮景德律師事務所的沈英華律師直來直去地說,“我國的法律明文規定,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如果沃爾瑪懷疑有人偷東西,正確的做法是向公安機關報案,有公安機關處理。經營者哪有搜查顧客的權利呀,更沒有傷害顧客身體的道理呀!”
眾多的網友也不斷的追問:一直公開宣稱顧客是上帝,顧客永遠是正確的沃爾瑪,為什么會出現這樣惡劣的事情?這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沃爾瑪的企業文化、管理環境到了中國是否執行了另外的標準?對員工采取了什么樣的獎懲手段,可以讓他們以身試法,冒著牢獄風險對顧客動粗?這些悲劇將來還會不會重演?
和公眾玩起“躲貓貓”游戲的沃爾瑪該如何回答?我們拭目以待。
�。ā斗ㄈ恕� 記者 姜東良 劉群衛)
沃爾瑪安防解密 外保不能解決問題
超市員工毆打消費者不是稀罕事,但是像沃爾瑪這樣追到消費者家門口,大庭廣眾之下將消費者毆打致死的還不多見,很顯然,沃爾瑪的安防工作出了大問題。
毆打余小春的主要人物劉工、喻奇隸屬于沃爾瑪資產保護部,這個由防損部化身而來的部門正是沃爾瑪安防問題的根源。如果不是余小春的死亡,估計該部門還將作為沃爾瑪成功運作的功臣被其他超市頂禮膜拜。
從最初的“防損”轉變到現在的“資產保護”,沃爾瑪的防損工作變得更加積極和主動——不僅僅是在出現了損耗之后被動地去防止損耗,更多的工作形式是密切關注公司的每一個變化,評估潛在的機會點,進而在損耗出現之前就防止損耗的產生,從而做到更好地保護資產。
就是這個轉變,一度讓沃爾瑪引以為榮,今天細細讀來,似乎字字句句都在為余小春的死亡做鋪墊。
禍起“內保”
深圳一家保安公司承擔了國內部分沃爾瑪的外保工作,該公司負責人李陽(化名)告訴記者,目前沃爾瑪保安分兩種:一種是負責賣場外圍的保安工作,這種保安由正規的保安公司提供,主要負責消費者購物前后使用停車場和購物車的保管;第二種是內保,屬于沃爾瑪的正式員工,由超市自己聘請,負責超市內部的安保工作,主要是防止公司財產損失。
目前國內大部分零售商場都采用沃爾瑪這種內外保兼用的模式,但是他們并不將自己的內保稱為保安員,而是稱為防損員,隸屬于防損部。李陽解釋,這是因為按照國家規定,成立內部保安組織要報當地公安機關審核批準,超市將實際上擔當保安作用的保安員稱為防損員就是為了規避這個限制。
劉工、喻奇實際上就是沃爾瑪的內保,對于大部分因懷疑消費者偷竊而引起的超市“保安”打人事件,更多的是與內保有關。根據為多家大型超市提供外保服務的經驗,李陽認為,內保更容易出現毆打消費者的沖動與內保自身的三個特點有關系:
首先,實際上發揮保安職能的防損員,在招聘上沒有像正規保安員那樣進行政治審查,正規保安公司的保安員資料是與公安機關聯網的,通過與公安網進行比對,如果發現這個應聘者有違法犯罪前科,保安公司是堅決不予錄用的。而防損員只要符合超市自己制定的一套要求就可以了。
其次,防損員沒有經過專業的保安員培訓,他們接受的培訓更多的是商場管理過程中的防損防盜知識,對法律法規的學習是很少的,而正規保安員,除了專業知識外,更重要的還是學習法律方面的知識。
最后,也是最關鍵的一點,防損員的收入與防損效果緊密相連,每個月盤點之后,一旦發現少了貨物,防損員要對此承擔直接責任,在利益的驅動下,防損員極有可能采取一些極端的行為,置國家的法律法規于不顧。
對沃爾瑪來說,它的防損部已經升級為資產保護部,直接向總部資產保護部匯報工作。與防損部時期相比,資產保護部的權力變大了,保護的范圍也擴大到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兩種,最大的不同還是防損工作變得具有進攻性,不是被動地等待損耗的出現,而是主動出擊將損耗扼殺在萌芽之中。
這個轉變確實讓沃爾瑪的防損工作更富有成效,但同時也埋下了更大的安全隱患。因為上述三個問題仍然沒有解決,而資產保護員手中的權力卻更大了,這只能讓他們變得更加肆無忌憚。
外保是救贖嗎
不能說外保沒有一點問題,但是記者經過統計發現,近年來屢見報端的超市保安毆打消費者案例中的內保比例明顯高于外保。當然這與大部分外保提供的是外圍服務,尚沒有介入防損這一塊有一定關系,但是對于內保存在的三個先天缺陷,在外保那里并不存在。
首先,與防損員相比,外保經過正規審核和專業培訓;其次,外保在超市面前有說“不”的權利,保安公司在承接客戶前,會與客戶結合法律法規和雙方的規章制度就保安的職責制定具體的方案,比如對于超市中發現的有盜竊嫌疑的消費者,保安只能在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向當地派出所舉報,協助他們開展工作。如果超市私自命令保安對消費者實施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保安可以嚴詞拒絕。
最重要的是,外保的工資由保安公司發放,和防損效果不掛鉤,缺少與消費者發生過激沖突的利益驅動。但是問題也隨之而來,沒有利益的激勵,怎么保證外保在防損崗位上盡職盡責?李陽告訴記者,這個問題不難解決,很多正規的保安公司都為保安上了保安責任險,如果是保安失職給超市造成的損失,最終會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李陽向記者透露,沃爾瑪分管安全工作的總裁正在與他們洽談,打算將廣東省范圍內的所有沃爾瑪商場的安全保衛工作交給深圳中安保做,但是雙方在很多方面還沒有達成一致。
在如何為沃爾瑪提供更優質的保安服務這個問題上,李陽公司的設想是:沃爾瑪只掌握自己的核心,有關安全服務問題都由他們一攬子承包,他們通過技防、人防等多種手段來保障沃爾瑪的安全,但是沃爾瑪要放權,用什么樣的設備、派多少人都由保安公司決定。同時他們還向沃爾瑪作出承諾:確實是因保安員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他們予以賠償。
沃爾瑪對李陽公司保這個設想有一定的信心,但是現在還沒有意見反饋回來。
合作困境
合作能否成功,關鍵在于超市是否愿意將全部的安保工作一攬子打包交給保安公司來做?這也是保安公司介入超市內保工作的前提。
內盜是零售業一直頭疼不已的問題,同樣也是保安公司接手超市內保工作的最大顧慮,如果保安公司只承擔防損員的工作,倉庫管理員等工作仍由超市內部人員擔任,那么對于倉庫管理員和供應商、售貨員合謀的內盜行為,保安人員是無法控制的。只有防損和倉庫管理工作一并交由保安公司來做,才不會出現上述問題,而且這也有利于減少內盜行為的發生。
應該說,這是個雙贏的合作:超市可以借此從瑣碎的安保泥潭中脫身而出,集中精力搞運營;而保安公司可以借此開啟一個巨大的服務市場,但是雙方對合作都有心理障礙。
對超市來說,它對保安公司存在信任危機,不能很坦然的將安保事業交出去。李陽告訴記者,除服務費外,他們與沃爾瑪合作的最大障礙就是信任問題,沃爾瑪雖然是國外企業,但是在中國從事管理工作的還是中國人,永遠脫離不了中國人的思維窠臼,在他們看來,防損員是自己招進來的正式員工,是自己人,而以勞務派遣形式進來的外保,是外人。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安公司經理告訴記者,超市的安保工作,吃力又不討好,而且利潤非常低,這是他們不愿意碰的一個領域。這位經理旗下的保安曾經為沃爾瑪提供外圍保安服務,結果只服務半年就發現很多問題,不得已終止了合作。該經理表示,沃爾瑪在供貨、銷售和產品質量上是一流的,但是它的安保意識非常落后,甚至不如某些國內超市,沃爾瑪更多的是從經濟上考慮問題,很少從安全角度考慮問題,無法滿足保安公司提出的人防、技防配備要求,很容易出現問題。
李陽公司正在與沃爾瑪洽談外包業務工作,但是對于能不能談下來,李陽不是很樂觀。他告訴記者,“沃爾瑪并不能達到我們的要求,它的體制、政策沒有把防損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崗位,現在仍面臨很多問題。”李陽舉了一個例子,沃爾瑪的貨物進出管理基本上是手工操作,沒有實時監控記錄,李陽公司曾經建議廣州沃爾瑪,用電腦系統代替人工操作,但是目前建議還沒有被采納。
�。ā斗ㄈ恕� 記者馬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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