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大0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公司200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9年10月12日在公司八樓會議室召開。公司總股本376,240,316股,參加表決的股東及授權代表9人,代表195,564,17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1.98%。
公司董事長徐剛先生主持會議,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虞文燕律師出席會議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會議召開和表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議案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公司《關于授權董事會土地儲備投資額度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審批在2010年召開2009年年度股東大會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購買經營性土地(含通過股權收購購買經營性土地)的金額不超過20億元。
投票結果:同意股數195,564,17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總數的100%;反對股數0股;棄權股數0股。
表決結果:由于《關于授權董事會土地儲備投資額度的議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根據有關規定,該議案獲得通過。
2、審議通過公司《關于授權董事會以公司資產進行抵押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審議批準以資產抵押為公司向金融機構融資提供擔保的有關事宜。
投票結果:同意股數195,453,37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4%;反對股數110800股;棄權股數0股。
表決結果:由于《關于授權董事會以公司資產進行抵押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的議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根據有關規定,該議案獲得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虞文燕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作出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2009年9月23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披露的召開200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2、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的200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3、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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