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潤發公然違反禁令銷售卷煙

琳瑯滿目的各種香煙
暗訪: 大潤發超市二樓出口處專柜銷售卷煙
在大潤發超市二樓入口處,乘著電梯而上的記者很快就發現了報料人所稱的煙草銷售專柜,專柜上擺放的“試營業”提示牌格外醒目。與大潤發超市內其他一些專賣店面相同的是,煙草專柜銷售人員胸前統一掛起了大潤發超市導購牌。而專柜內擺放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顯示,銷售商為昆山潤福商貿有限公司,經營地址為廣場南路217號,發證單位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煙草專賣局。
隨后,記者來到位于大潤發超市一樓的總服務臺咨詢。工作人員表示,只要是佩戴了大潤發工牌的人員都是超市員工,而且表示該柜臺是大潤發自有的專柜,煙草也是按正規渠道從煙草公司近的,確保質量。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規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不得銷售卷煙
胡先生告訴記者,在我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2009年4月1日起,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持有的煙草零售許可證一律撤回,不得重新核發。不得以特許、吸納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資等形式變相從事煙草專賣品經營業務。而大潤發超市內煙草專柜專賣零售許可證顯示,發證日期為2009年11月5日。那么,這藏身于大潤發超市內的煙草專柜究竟是如何成功通過煙草主管部門審批呢?
隨后,記者從南昌市西湖區煙草專賣局調閱超市煙草專柜銷售商——昆山潤福公司遞交的申報材料,卻發現申報材料中只字未提“大潤發超市”。就連專柜租賃合同上也顯示出租方并非大潤發超市,而是江西恒茂房地產開發公司。令人不解的是,申報材料上的經營場所地址竟然和大潤發超市地址一致,均為廣場南路217號。
正在挑選煙草的顧客
蹊蹺:大潤發中層干部自稱煙草專柜老板
隨后,記者就暗訪的情況向西湖區煙草專賣局反映,該局副副局長尤本彩表示,當時申報人昆山潤福公司江西分公司是向主管部門提供了和恒茂房地產公司的租賃合同,而該租賃合同僅屬形式要件,只要符合相關形式即可,在審查中沒有發現任何問題,所以為其頒發了“煙草專賣許可證”。對申報人在申報材料中隱瞞真實情況,在大潤發超市銷售卷煙的情況毫不知情,并隨即和記者一同前往超市進行調查。
就在尤本彩副局長對大潤發超市內煙草專柜進行調查時,一名自稱是專柜負責人的男子出現。該男子稱,因為看好大潤發超市二樓入口的人流量,于是他與大潤發超市協商,并協同在昆山潤福商貿有限公司的朋友,一同租下該柜臺銷售煙草。他再三強調,銷售卷煙完全由江蘇昆山潤福商貿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負責,與大潤發超市沒有任何關系。采訪中,記者發現,自稱是專柜負責人的盧智勇卻有著另外一個身份——大潤發超市客服部儲備助理,工號為500097。對此,盧智勇稱,自己是利用工作之便租用場地,屬于完完全全的個人行為,與其工作單位大潤發超市沒有絲毫的聯系。
進展:南昌市煙草專賣局將介入調查
西湖區煙草專賣局副局長尤本彩告訴記者,西湖區煙草專賣局將責成該煙草專柜暫停銷售,接受調查,如果相關情況屬實,他們將會把頒發給大潤發超市內煙草專柜專賣零售許可證撤回。
同時南昌市煙草專賣局專賣監督管理科蔡科長表示,《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不得以特許、吸納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資等形式變相從事煙草專賣品經營業務。由于超市屬于賣場,以出租專柜為主要經營手段,本身就未直接參加商品銷售,上述出租柜臺并任由銷售人員懸掛超市工牌的行為,已經涉嫌通過再投資形式變相從事煙草專賣品經營業務,南昌市煙草專賣局對此事也將予以關注,盡快進行調查。
(大江網 記者辜正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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