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二道門”取消還是保留?
山東首例針對超市“二道門”的糾紛案件,日前在濟南市一審判決。“二道門”自設立以來惹起糾紛無數,遭遇越來越多消費者的抵制。許多專家提出,超市“二道門”已到須改進或應淡出的時機。
“二道門”再起爭端
2009年1月的一天,濟南市民張嘉龍夫婦在沃爾瑪超市購物結賬后,經過超市出口終端報警門(俗稱“二道門”)時,“二道門”陡然發出刺耳的警報聲。超市工作人員當即攔住張嘉龍夫婦,對其購買的物品及購物車里的包裹進行電子檢查。許多顧客紛紛止步,一睹究竟。
經過核查,“二道門”報警起因是超市收銀員未對其中一件商品消磁。超市檢查人員隨即向張嘉龍夫婦致歉。但張嘉龍不滿意,一紙訴狀將沃爾瑪超市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銷“二道門”,并向自己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2009年12月,濟南市歷下區法院一審認定,糾紛起因是超市工作人員的失誤,“二道門”報警引起部分購物群眾駐足圍觀,即使超市當即糾正錯誤,也使顧客的社會形象和社會評價受到一定影響,侵害了張嘉龍的名譽權。法院一審判決超市支付張嘉龍1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但不支持張嘉龍拆除“二道門”的要求。
對于這一判決結果,張嘉龍并不滿意。近日,他告訴記者,自己已經提交了上訴狀,準備繼續上訴。
沃爾瑪超市則認可法院判決。記者近日在位于濟南市繁華路段的這家超市看到,“二道門”處依然有工作人員值班,但已不再檢查顧客物品。
“二道門”設置是否違法?
“二道門”再惹爭端,引起了廣泛關注。
張嘉龍的委托代理律師金白水認為,超市設置“二道門”并檢查顧客物品,實質是在監視顧客。顧客在超市收銀臺處結賬后,已離開商品擺放區,超市沒有理由再對顧客進行監視。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消費者維權意識增強,他們雖然對超市設立“二道門”能予理解,但普遍認為“二道門”影響購物情緒,更該盡早拆除。濟南市民林凱說,報警門一個“警”字疏遠了顧客與超市的距離。“消費者哪還有‘上帝’的感覺?”
市民劉潔則說,現代生活快節奏,超市“二道門”卻慢吞吞逐個檢查顧客,怎能不令人窩火,這道門早該拆除了!
擔任本案審判長的戚文波認為,即使“二道門”警鈴響起,超市也沒有權力對顧客強制進行人身檢查,只能通過公安執法部門解決。
金白水表示,遇有“二道門”檢查,顧客完全可以不接受這種行為,甩頭離開。
沃爾瑪超市的委托代理律師劉傳國則認為,目前尚無法律明文規定超市不能設置“二道門”,因而超市設置“二道門”并不違法。
許多消費者則針鋒相對地指出:“二道門”立在那里不違法。但如果它報警,或者工作人員對購物小票進行核查,進而引發群眾圍觀當事人,或者工作人員攔阻、搜查顧客,那么就可能侵犯顧客的權益。顧客完全可以選擇離開并上告法院。這樣一來,“二道門”并不能起到防盜作用,也就沒有了實際意義。
濟南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馮京凱說,“二道門”凸顯的其實是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不信任。超市設置“二道門”更多出于防盜考慮。但是,商家更應該多替顧客著想,考慮用更妥善、更人性化的辦法處理防盜事宜,如提高超市經營水平,完善收銀管理,善意對待顧客等。
“二道門”逐漸淡出時機已到
其實,在我國東南沿海城市,許多超市的“二道門”已經逐漸拆除,不再對消費者購物進行二次檢查。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王忠武認為,超級市場是從國外引進的商業經營模式,很多國家并沒有設置超市“二道門”的慣例。我國一些地區的超市之所以被“加裝”上“二道門”,與當地商業經營所能達到的開放程度有關,也與極個別公民的誠信道德水平有關。“但是,隨著社會誠信體系構建逐漸完善,‘二道門’應該逐漸退出歷史舞臺。”王忠武說。
在濟南,記者發現,銀座地下購物商城、八一銀座超市、大潤發超市等很多知名超市,早已撤下了“二道門”,有的“二道門”已經形同虛設。
馮京凱說,商家應充分考慮消費者感受。這個案件具有標志性意義,說明“二道門”逐漸淡出的時機已到。
還有人士建議,當前,有些超市可以根據當地實際,將“二道門”與收銀臺放在一起,在收銀臺外側末端設置檢查設備。這樣一來,如果顧客攜帶未付款的商品離開,設備可當即提示工作人員及時處理,而不是在消費者離開收銀臺一段距離后再遭檢查。
(新華社 記者蘇萬明、焦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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