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天之星經濟型酒店實施地點變更的公告
湖南華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華天之星經濟型連鎖酒店實施地點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概述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8]175號”文核準,華天酒店本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2300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15.68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6064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1057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5007萬元。以上新股發行的募集資金已經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6日出具的開元信德湘驗字[2008]第007號《驗資報告》審驗。
根據公司 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和本次非公開發行《發行情況報告書》披露的“北京世紀城華天商務酒店項目”、“投資經濟型連鎖酒店項目”和“激光慣導系統建設項目”的募集資金使用計劃,上述三個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分別為15,000萬元、 15,000萬元、5,000萬元。其中“投資經濟型連鎖酒店項目”,擬投資22家經濟型連鎖酒店,酒店地點分布在北京、廣州、南京、佛山、鄭州、重慶、青島、武漢、衡陽、長春、呼和浩特、長沙、岳陽等13個城市。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變更的具體內容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湖南華天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發行情況報告書》中“先開先用,用完為止”的原則,共投資建設了21家經濟型連鎖酒店,并調整了部分經濟型連鎖酒店的項目地點,并分別于2007年9月14日、2008年12月23日、2009年9月5日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上進行了公告。華天之星經濟型連鎖酒店實施地點變更如下表所示:
序號 城市 預計數量 最終數量
1 北京 2 1
2 廣州 6 0
3 南京 1 0
4 佛山 1 0
5 鄭州 1 3
6 重慶 1 0
7 青島 2 0
8 武漢 2 2
9 衡陽 1 1
10 長春 1 0
11 呼和浩特 2 1
12 長沙 1 7
13 岳陽 1 1
14 上海 0 1
15 湘潭 0 1
16 株洲 0 1
17 益陽 0 1
18 南昌 0 1
合計 22 21
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變更的具體原因
1、2008年3月,募集資金到位后,金融危機爆發,中國外向型經濟地區受影響較大,公司在《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擬投資經濟型連鎖酒店的地點,如廣州、佛山、青島等地屬于外向型經濟區域,市場環境變化較大,投資風險增加,因此,公司減少或取消了在上述地區的投資計劃,將原計劃在上述地區投資開店的計劃變更到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小的內陸省份。
2、“華天”酒店品牌是國內品牌,尤其是在湖南省內,品牌知名度和客戶的忠誠度相對較高,因此,在湖南本省及鄰近地區,如湘潭、株洲、益陽、南昌、武漢等地投資開店,有利于“華天”酒店品牌的輻射,有利于降低投資風險,有利于降低公司運營費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實現公司及全體投資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變更所存在的風險、對策以及對公司的影響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的變更,不屬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變更,未改變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和項目建設內容,不會對該項目的實施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因此,募投項目所面臨的風險與公司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所提示的風險相同。
公司將嚴格遵守《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科學、合理決策,加強募集資金使用的內部與外部監督,確保募集資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本次變更使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更加符合公司的現實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運營費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實現公司及全體投資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獨立董事意見本公司獨立董事趙立華、戴曉鳳、胡小龍就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變更發表了如下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不屬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變更,未改變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和項目的實際內容。本次變更只是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的局部調整,不會對該項目的實施造成實質性的影響,而且充分發揮“華天”酒店的品牌效應,有利于降低投資風險,有利于降低公司運營費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實現公司及全體投資者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該種調整是必要的。我們認為,公司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進行調整,進一步增強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符合公司審慎使用募集資金的原則,符合公司長遠發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
同意董事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進行調整的議案。
六、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的保薦意見
七、備查文件
董事會決議
獨立董事獨立意見公司保薦人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變更的保薦意見湖南華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0一0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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