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的“囚徒困境”
作為國美的創始人,黃光裕失去自由已近兩年,然而,在由黃光裕家族主動發起的國美控制權爭奪大戰,身處“囚徒困境”的絕不僅僅是黃光裕。
事實上,在歐美等公司法理勃興的資本市場,公司的控制權爭奪從來都是司空見慣之事,并成為制約公司控股股東及管理層的有效的外部治理機制,特別是隨著公司股權的分散化趨勢,無論是股東之間的爭奪,抑或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爭奪,都能夠在公司法理的框架內用法律技術解決,而至于公司的“主權是誰”的問題則早已被視為“落伍”的概念被歐美公司法所拋棄。
然而,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基于中國家族企業根深蒂固的傳統,在公司控制權的爭奪上,“公司的主權是誰”則是一個承載了情與理、德與法等諸多情緒的超法律范疇,而這種多元情緒的糾結,使得本來一目了然的國美控制權爭奪及早陷入了了殘局和亂局。無論是作為公司第一大股東的黃光裕家族,還是作為管理層的陳曉,在應對這場攸關國美未來的大戰中都不自覺地露出了在法理上的稚嫩和人際上的老辣的兩面性,而這種兩面性又使得爭奪的雙方將自身陷入了不能自圓其說的困境。
陳曉,國美的董事局主席,另一個身份是國美擁有1.37%股份的小股東。毫無疑問,在8月4日黃光裕家族發起反擊之前,其在與黃光裕家族的暗戰中利用黃失去自由的天賜良機占盡先機,引進了貝恩,攤薄了黃的股權,并用股權激勵的“金手銬”牢牢鎖住了黃的舊部,并在今年5月通過董事會強行通過了黃極力反對的貝恩的董事人選。正是基于此,他才敢放出“黃光裕在中國的政治生命其實已經結束。。。。。結果絕對是魚會死,但網不會破!”的狠話,隨即,黃光裕那些目前在國美董事會任職的舊部公開表態支持陳曉。
然而,陳曉的悲劇恰恰在這一刻發生:這種董事會成員一邊倒的支持,甚至連黃光裕股權的代言人都倒向陳曉,這自然引發了機構投資者和其他股東的最大擔憂:當一個公司的控制權完全落入一個只擁有1.47%股權的職業經理人,而且公司董事會又一邊倒地支持這個職業經理人的時候,這樣的公司治理結構對于國美的任何利益方而言,都絕非一個好的選擇,股東利益和公司的長遠發展而言都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在內部人控制下,公司經營者的逆向選擇和敗德行為將損害股東和公司的長遠利益。很顯然,這是一種危險的勝利,而陳曉對于黃光裕作為大股東提出的正常訴求,不僅不能淡然應對,反而給外界一種“急眼”的感覺,刻意強調“黃光裕折讓”,妖魔化黃光裕家族對國美的負面效應,反而使其失分不少,而且其策反王俊洲、魏秋立的行為更是開創了股東的代理人公然背叛大股東信托義務的惡劣先例,這樣見利忘義的執行董事,恐怕不會以所有股東的利益作為考量自己行為的第一選擇。毫無疑問,陳曉贏得了管理層,但很可能要付出職業聲譽的代價。
而黃光裕家族在與陳曉的爭奪中,很顯然要技高一籌。本來一開始處于劣勢的黃家,以出乎意料的速度從失去國美實質控制權的挫折中成長起來,從剛開始的應對無方,到自如地應對陳曉打出的業績、貝恩轉股等牌,基本走出了國美“創始人”的心結,其應對相對陳曉更顯從容,可以打一個A+以上的分數。但很顯然,基于中國特殊的國情,在爭取機構投資者支持的過程中,“黃光裕折讓”仍然將成為黃家的雙刃劍,對于大摩等機構投資者而言,其要下決心投票支持黃,面臨的政治和法律風險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這是黃家無法改變的軟肋,也是貝恩之外的機構投資者難以投票的關鍵所在。
回到公司法理,陳曉面對這場黃光裕在獄中發起的控制權大戰,其言必稱董事的信托責任,然而,恰恰是其一系列“掃黃”的作為,讓外界對其能否忠于股東的信托高度質疑;對于黃光裕而言,以34%不到的股權,讓國美回到過去完全控制的時代的確不現實,但如果以第一大股東的身份,共享公司的控制權其實并不為過。雙方交戰的初衷一方為“掃黃”,一方為“除陳”,而從目前來看,無論是“掃黃”還是“除陳”,對于國美的其他股東,對于國美都不是一個好的選擇。最好的結果就是雙方通過和解,在陳曉出局這個對公司傷害最小的結果下,通過重組董事會,達成權力均衡,形成黃光裕家族與機構“共治”的局面。而如果黃在9月28日的投票中失敗,作為第一大股東的黃光裕家族絕不會善甘罷休,國美的主權戰將繼續,而很顯然,一個動蕩的國美不是任何一個投資者考慮的選項。
(作者:馬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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