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沃爾瑪2員工因過期輔料被辭退
2員工被解雇,相關負責人表示,未發現銷售過期鴨脯記錄
沃爾瑪“板鴨門”事件剛告一段落,近日,重慶沃爾瑪的一次內部自查中,又暴露出庫存食品過期問題。至少2名涉及此事的員工被解雇,13.5件、109公斤“過期鴨脯原料”被退回供貨商。
發現庫存有過期原料
陳某是沃爾瑪老員工。去年11月底,沃爾瑪兩路店熟食部主管辭職。在主管會議上,兩路店的店長總經理征求陳某意見,要調他去熟食部。
“我根本就不愿意去!對熟食的管理完全不懂,心頭沒得底。”但陳某沒能拗過安排,在12月1日,正式任熟食部主管。
“月薪1500+300。”陳某說,自己沒有經過任何培訓就上任,只能邊干邊摸索。
今年1月中旬和2月下旬,陳某打電話給供應商王松,分別訂購了99公斤和97公斤的鴨脯原料。“保質期都是1個月,必須在零下4攝氏度-零攝氏度之間保存。”而送貨到店的日期,分別是1月17日和2月24日。
收貨部員工張某經過驗收后,這2批鴨脯原料順利進入倉庫。“我們就用這批原料,制作成鴨脯,在熟食部銷售。”
3月底,熟食部主管陳某接到了鮮食副總的電話,“她說AP(防損)檢查到有13.5件鴨脯原料過期了。”
陳某趕到倉庫,發現這批過期的鴨脯原料全都是用紙箱包裝,包裝上貼有白色標簽,標簽上都是手寫的生產日期。陳某被嚇壞了,面對這樣的嚴重狀況,他六神無主。“鮮食副總就要求我馬上退貨。”陳某趕緊聯系上供應商,“第三天供應商就來了,過期的全退了,一共109公斤。”
兩名當事人遭解雇
此后,兩路店的店長總經理要求陳某辭職。陳某拒絕辭職,但在3月30日拿到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通知書。通知書中稱,陳某是因為在工作中嚴重違反公司鮮食產品生產管理規定,予以解雇的。
4月2日,陳某找到人事部,希望就解雇一事給予合理解釋,但未能如愿。“我承認有工作上的疏忽,但總得給我理由。”陳某說,商品是由采購部聯系的,作為部門主管,只是根據銷量來訂貨,“而訂購的商品送過來,又是由收貨部驗收的。”
陳某曾經開會時提出“采購如果聯系了不良供應商,我們該如何處理”的問題,“領導說收貨的要把好關。”
被解雇的收貨部員工張某,到收貨部也不過幾個月時間。張某說自己收的貨品種很多,生鮮一類的產品,都是由老員工在驗收,自己不敢輕易涉及。但2月24日收貨當晚,只有張某和另外一位新員工在場,“我根本沒有發現有一件鴨脯馬上到期了。”
張某說,原則上只要超過1/3保質期(保質期如為1月,送貨到店的時間如果還有20天到期,即為超過1/3保質期)的商品,他們都可以拒收,“但有時候上面的人打招呼,發個函,還是只有照收。”
陳某透露,當初聯系鴨脯供貨商的采購人員劉某,也在他被解雇后離開了沃爾瑪。
過期原料目前已退貨
退回供應商的13.5件、109公斤鴨脯原料,會如何處置,是否會更改生產日期后,再次供貨?沃爾瑪方面表示無法監管,而遇到過期食品直接退貨,是一貫的做法。
昨日,記者聯系上這批鴨脯的供貨商王松。王松承認有退貨一事,但否認2月24日的供貨中,有一件鴨脯的保質期在第二天到期,“保質期過了1/3的,他們都不會收。”王松說,退回的鴨脯他們都是丟棄處理。但對于包裝上手寫生產日期等問題,王松不便回答。
張某說,3月26日,供貨商王松來拉貨的當天,她也在現場,“我還說了他兩句。”而因此事遭解雇的陳某,除了自責之外,則更擔心這批被退回的過期原料的去向問題。“簡單的退給供貨商,缺乏社會責任感。”
已售鴨脯有沒有用過期原料?
在近3個月的時間內,這兩批原料在加工成熏鴨脯銷售了45公斤,直到3月24日被發現有13.5件已經過期。
昨日,記者還與沃爾瑪兩路店的店長總經理通了電話,她告之自己不在重慶,有事情與沃爾瑪的政府事務部聯系。
下午,沃爾瑪政府事務部劉先生與記者見面。對于記者出示的兩份郵件,劉先生表示從文本格式上看,應該是沃爾瑪的內部郵件。但他覺得單從郵件內容看,無法確定售出的45公斤鴨脯是否有過期原料。
昨晚8點,劉先生打來電話表示,經過核查,已經有證據表明沃爾瑪未銷售過期鴨脯。“1月17日那批貨,在2月6號之后就停止銷售;2月26日再次銷售的,是24號進的那批。3月26號,過期的109公斤全部退貨。”同時,劉先生表示,之前的郵件中,有些情況不屬實,“2月24號進的貨,不存在第2天就過期的那件。”
劉先生表示,可以考慮公布這些鴨脯的銷售記錄,以澄清此事。
新聞鏈接
沃爾瑪重慶一家分店“銷售過期板鴨”事件,經曝光后引起各方關注。4月2日,九龍坡區工商分局公布了處罰意見,按照處理上限對該店實施處罰,罰款金額為34.1668萬元。今年2月28日,工商執法人員接到實名舉報,稱沃爾瑪深國投百貨公司重慶九龍廣場店熟食品柜臺對超過保質期的“樟茶板鴨”進行油炸加工,并銷售。最終,工商對其沒收違法所得325.42元,沒收并銷毀庫存過期板鴨1789.36公斤,并處最高數額十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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