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粉條染色,一邊“三證齊全”尷尬了誰?
廣東中山質監局查封一家粉條工廠,查獲約1萬斤假粉條成品。檢查發現,該作坊的紅薯粉是用普通玉米淀粉做原料。現場還發現大量墨汁、檸檬黃、果綠等添加劑。據悉,該作坊已賣出45噸假粉條,主要銷往批發市場。這家作坊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一應俱全。(4月22日新華網)
在瘦肉精、染色饅頭、牛肉精、毒豆芽之后,又驚見墨汁染粉條,令人愕然!制作1噸“墨汁粉條”的成本是3000元出頭,而用真正的紅薯粉成本則為5000多元,無良廠家利欲熏心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令人憤怒!而中山市質監局提醒市民在購買番薯粉條時,憑借肉眼就能判定真假,“合格的番薯粉條顏色會略有褐色,如果粉條顏色純度很高、過于艷麗則需謹慎。”試問,民眾一眼就能看出食品的真偽來,還要監管部門做甚?如果生產者像“染色饅頭”一樣給墨汁粉條重新裝扮一番,民眾從何識別?
一邊是“三證齊全”,一邊是墨汁+檸檬黃+石蠟+果綠或增白粉造出“紅薯粉條”,監管缺位已經成為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公式化情節”,民眾對此審“丑”疲勞,卻還要追問:蚊蠅亂飛,一片狼藉的作坊是如何獲得“三證”的?隱藏于一片樹林之中的作坊是如何通過審批的?如果不是市民投訴“墨汁粉條”何時能被曝出?由此聯想到“染色饅頭事件”中監管缺位的一道“風景”:饅頭一個月抽查一次,而且還是拿到辦公室里檢查。加工企業不讓抽查者去車間,他們就懶得進車間。“墨汁粉條”作坊當初辦理“三證”時,是否用了“染色饅頭”同樣的手法讓各路監管部門在辦公室里就批了“三證”?這其中有無權錢交易的貓膩?生產經營者的道德滑坡固然應受到譴責,但現場不察看,審批不把關,平時不監督,出事推責任,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折射出的監管缺失,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這遠比事件本身更令人憂慮!
墨汁粉條“寫出”兩個大字:“失職”。一次次觸目驚心的食品安全事件發人深省,監管懶政是食品安全的大忌。“行政許可法”對違法許可行為明確了具體的法律責任,刑法新增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犯罪,食品安全這一重大民生問題要得到刑法的強力保障,取決于能否祭出更加嚴厲和規范的追責細則。必須讓監管職能、責任與處罰一一對應,建立環環相扣的監管責任鏈條,誰審批,誰發證,誰有責任監督到底,確保食品從車間到餐桌的全程安全,確保出了問題食品后查處追責的落地生根。監管部門作為“前道工序”只有積極作為,防患未然,如履薄冰,不留死角,才能做到善始善終,不受法律的追責。唯有此,才能痛定思痛,震懾來者,達到食品監管入刑的立法原旨。期待盡快查清“墨汁粉條”中的監管責任,給公眾一個說法。
(浙江在線 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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