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駁回沃爾瑪“性別歧視案”
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周一駁回了一項針對沃爾瑪(Walmart)的性別歧視案。這一決定可能加大針對公司的集體訴訟的難度,對于企業界來說是一個重大勝利。
被最高法院拒絕的這樁集體訴訟中有6位原告,訴稱在沃爾瑪受到了歧視。她們尋求代表多達150萬名沃爾瑪前任及現任女性員工。
此案對于企業界可謂生死攸關,因為這是十多年來美國最高法院首次考慮,原告需要具備何等條件,才能發起集體訴訟。
美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此前曾警告稱,如果此案原告勝訴,可能引發一場集體訴訟的“雪崩”,使美國企業陷入大量與就業、反壟斷和產品責任相關的官司。
沃爾瑪的辯護律師特德•布特魯斯(Ted Boutrous)表示,上述裁決將“非常有利于使不同領域的集體訴訟回歸理性”。
原告辯護律師約瑟夫•塞勒斯(Joseph Sellers)則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推翻了過去40年的判例”——意指在之前類似案件中下級法院作出的裁決。
他表示,這樁可以回溯到10年前的官司并未結束,這些女性(原告)決心繼續通過規模較小或單獨的訴訟討回公道。
在全球擁有逾200萬名員工的沃爾瑪,在此案中被指控在美國支付給女性員工的薪水低于男性員工,且在晉升時不考慮女性員工。
這一案例,反映出了沃爾瑪在美國零售市場躍升至主宰地位過程中所招致的敵對情緒。
沃爾瑪表示對最高法院的裁決感到滿意——它“有效地了結了這樁集體訴訟”。
最高法院此次推翻一家下級法院裁決的理由是,原告們未能證明沃爾瑪實施了一種導致歧視的普遍政策——即如果有這類政策,原告本可以用它來解釋為何她們的經歷可以代表整個公司女性員工。
大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代表最高法院的5位大法官寫道,這些員工“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在全公司范圍內存在歧視性的薪資及晉升政策”。幾位大法官在案件的某些部分意見一致,在其它部分則存在分歧。
(英國《金融時報》 巴尼•喬普森 譯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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