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牛人”連告廈門大潤發等七大超市
在許多人的心目中,打官司是件不怎么“光彩”的事情,有的人一輩子可能也惹不上幾次官司。但是昨天,廈門“打假牛人”張鐵牛在廈門思明區法院連續打七場官司,而且都是自己主動出擊。張鐵牛昨天打官司的對象是廈門沃爾瑪、好又多、樂購、大潤發等七家大型超市,訴訟的理由是這些商場及超市涉嫌構成商業欺詐、違法銷售圖書和音像等。
從2001年至今,張鐵牛一路走來一路打假,從打擊假冒偽劣產品、虛假廣告、亂收費,到舉報一些行政部門行政缺位、亂收費、瀆職以及開具不規范行政公文案等,他經歷了數不勝數的打假官司,被人稱為“打假牛人”。
“打假牛人”:超市“商業欺詐”造成精神傷害
去年,無意間發現廈門不少超市銷售的書籍和音像制品屬于無照違法超范圍經營的問題之后,張鐵牛便在幾家超市購買了書籍和音像制品等作為物證。
拿著這些超市的購物小票與發票,張鐵牛在去年把這幾家超市舉報到廈門市工商局。通過4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廈門市工商局依法分別對這幾家超市作出行政處罰,根據相關規定,工商部門沒收了超市的違法所得并進行罰款,幾家超市的罰沒金額共100多萬元。
今年1月8日,廈門市思明區工商局出具了相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張鐵牛同時領取到了思明區工商局出具處罰告知書。張鐵牛認為,作為有巨大影響力的百貨商場,經營行為應該公平、誠信、守法,他在這些超市購買商品就是因為其知名度和影響力,但是這些超市卻利用超范圍無照經營的手段對他實施了商業欺詐,這種行為對他的精神造成了嚴重精神傷害,經濟上也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因此,張鐵牛要求這幾家大超市賠償精神損失和其他經濟損失共計近7萬元整。
另外,張鐵牛前不久在某大超市購買了1000多元土雞蛋,這些土雞蛋在顯著的位置標注“國家級畜禽標準示范場”。事后經查證,張鐵牛認為,該雞蛋品牌根本就沒有獲得“國家級畜禽標準示范場”的稱號,這樣的廣告用語屬于商業欺詐的問題,而且,根據《廣告法》規定,使用“國家級”絕對化語言的字眼來誘導原告含有商業欺詐的問題,為此,張鐵牛要求該超市賠償精神損失和其他經濟損失。
超市:“買假索賠”者并非“消費者”
面對張鐵牛的訴訟,這7家超市方面表示,張鐵牛并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定義的“消費者”,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于消費者的定義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商品的人。而“買假索賠”超出了“為生活消費需要”的范圍,張鐵牛購買商品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買假索賠”謀取不法利益。張鐵牛這種“買假索賠”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合同法所規定的“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也給守法經營的超市帶來了極其消極的社會影響,認為這種惡意濫訴行為不應得到法律的保護。
超市方面還認為,對于公司經營范圍的管理、監督是行政行為,應該由國家專門的行政機關施行,張鐵牛不是管理、監督主體。同時,超市認為自己并沒有實施欺詐行為,而張鐵牛也不是普通的消費者,本案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鐵牛不但不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的人格權利遭受了任何非法損害,而且所提出的事實以及理由均與賠償精神損害的適用前提無關。
據了解,這些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思明區法院將擇日作出判決。
(東南早報 記者 蒙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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