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東方時代店遭逼宮 新業主限1月內搬走

上周六,導報報道了廈門沃爾瑪東方時代廣場店被新業主終止了租賃合同,要求沃爾瑪搬離現址,并停運該商場的中央空調一事,目前此事又有了新進展。記者昨日獲悉,該商場中央空調在停供11天之后終于恢復,不過就在中央空調恢復供應的次日,新業主又函告沃爾瑪,必須從8月22日起一個月之內將物業騰空,并結清3684萬余元的“占有使用費”,否則新業主“將采取一切手段自行收回”。
商場空調已恢復供應
8月10日,沃爾瑪東方時代店中央空調停供。昨日,記者在現場看到,該商場內的空調已經恢復運行,從下午4點以后,人流也逐漸多了起來。
新業主廈門新鷺東方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黃益輝也向記者證實,在導報刊發 《沃爾瑪東方時代店遭逼宮》的相關報道后,8月21日,該商場的中央空調也 “正好修好了”,并馬上進行了試機。“從試運行的幾天來看,目前中央空調狀態還好,但不知道會不會再出現故障”。
不過,雖說沃爾瑪廈門東方時代廣場店終于熬過了“空調危機”,但馬上又面臨著另一個更加頭痛的問題。據黃益輝透露,在空調恢復供應的次日,新鷺東方也就廈門沃爾瑪方面于8月18日、19日兩天連續發來的函作了回復。
記者留意到,在這封回復函中,新鷺東方責令沃爾瑪,“必須在一個月的期限內將物業騰空,若在限期內繼續強占物業,拒不搬離,我司將采取一切手段自行收回”。
黃益輝告訴記者,以前每一次函告,沃爾瑪一般在幾個小時內就給予答復,但這次從復函發出至今已經三天過去,沃爾瑪方面卻遲遲沒有任何回音。“中央空調已經修好并恢復供應,但我們跟沃爾瑪的問題依然沒有解決,這至少說明我們不是故意借空調事件在要挾對方。”
又被逼討“占有使用費”
在新鷺東方發給廈門沃爾瑪的回復函中,新鷺東方同時也催促沃爾瑪結清一筆金額達3684萬余元的“占有使用費”。
“雙方租賃合同在2010年3月24日就已經終止了,租賃法律關系也隨之解除,但沃爾瑪方在收到我司多次致函要求限期騰空后,仍故意拖延,拒不搬出。現在是對方在非法占用。”黃益輝如是解釋收取 “占有使用費”的理由。
黃益輝表示,計算這筆 “占有使用費”的依據是,新鷺東方在東方時代廣場的物業約2萬平方米,其中出租給沃爾瑪經營的物業面積約1.4萬多平方米。“非法強占”的時間從3月25日計起,“占有使用費”按200元/月·平方米計算,截至2011年7月24日沃爾瑪共應支付4630萬余元,違約金39525.99元,扣除在此期間已經結清部分,仍應支付3684萬余元。
“這還沒計算非法占用期間逾期繳納占有使用費的利息在內,我們將保留追索的權利。”黃益輝告訴記者,200元/平方米的月租金是參照周邊商鋪的標準計算的,沃爾瑪一樓部分轉租給商鋪的租金就在400-500元/平方米之間,“所以,200元/平方米并不過分”。
新主收租卻不開發票?
昨日,記者再次采訪原廈門好又多相關人士時,對方只是聲稱“在開會當中無法接電話”,此后再無下文。
但在第一次接受記者采訪時,這位人士曾經透露,自從中央空調被停供后,東方時代店每天的營業額減少逾半以上,為此,沃爾瑪方面基本上每天都函告新鷺東方當天的損失。
而在8月19日以廈門富山誠達百貨名義發給新鷺東方的“告知函”中,沃爾瑪方面稱,“自停開空調以來,已給我司造成各種直接或間接的巨大損失。據我司專業人士不完全統計,截至8月18日,有關損失已達78萬元,其中8月18日當日造成的損失約為13萬元。”
這份“告知函”同時表示,將從后續租金直接抵扣,如抵扣仍不能彌補相關損失,將會通過司法途徑追討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上述原好又多人士當日還向記者透露,在每次的“告知函”中,沃爾瑪還通知對方要把租金稅務發票開過來。在這一年多中,沃爾瑪有1000多萬元的租金至今沒有收到新業主的稅務發票。
不過,黃益輝表示,至今未向沃爾瑪開具稅務發票,是因為并不認同對方合法續租,但新鷺東方一直都有如期報繳稅收。至于沃爾瑪損失一說,“首先不是我們主觀上想這么干的,責任不在我們,其次這家店一天的營業額也就在20萬-30萬元之間,如果說一天損失了10余萬元的營業額,聽起來還比較靠譜”。
(海峽導報 記者 謝嘉晟/文 黃少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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