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人人樂跌入“價簽門” 稱操作疏忽

陳先生投訴后,水壺價簽只剩下“24.9元”那張
標價14.9元,實收了24.9元;當事員工稱“操作疏忽所致”
●“看到水壺那一項,發現價格是24.9元,比價簽貴了整整10元”
●“可能換上新簽卻忘了取走舊簽”
●“可以退還多收的錢,也可退貨。顧客最后選擇退貨”
“價簽上明明標的14.9元,結賬時卻收了24.9元,多收了整整10元!”昨日,看到本報關于成都八寶街某大型超市“價簽門”報道后,樂山讀者陳先生致電本報記者,表示他12日晚在樂山人人樂超市的遭遇“比成都離譜得多”。
當晚參與處理投訴的超市員工小鄭表示,陳先生的遭遇系“營業員換價簽時疏忽所致”。
顧客:
買水壺遭遇兩個價
陳先生是樂山市郊蘇稽鎮人,和家人在市區做些生意。12日晚8點,陳先生夫婦和姐姐、表弟一行4人,來到位于市區嘉定中路的人人樂超市購物。
在3樓的百貨區,陳先生為兩歲多的女兒選了一個水壺。“價簽上寫的14.9元。”陳先生說,他和妻子都覺得比較劃算。隨后,又買了些其他商品,大約晚上9點,一行人結賬出了超市。
“一共150多元,感覺沒買那么多。”夫妻倆帶著疑惑,開始對照購物小票挨個檢查,“看到水壺那一項,發現價格是24.9元,比價簽貴了整整10元。”
為弄清楚事實,陳先生又返回超市。在3樓水壺貨架上,他找到自己選的那款,對應的價簽上分明寫著“零售價:14.90元”。
員工:
兩價簽上下不一樣
“這是咋回事?”陳先生當場就喊,引來旁邊顧客圍觀,超市人員也快步趕來,超市營業員小鄭也在其中。
昨日下午,小鄭證實“有這回事”。據他介紹,在水壺前方的價簽欄里,超市員工發現了重疊的兩張價簽,下面一張標價是24.9元,上面一張標價是14.9元。
“除標價不同外,兩張價簽的品名、產地、規格、條碼等信息完全一致。”陳先生說,超市員工向他解釋,可以退還多收的10元錢。但由于時間已晚,退還差價手續較繁雜,他選擇了退貨。
但昨日下午,陳先生又到超市買走了水壺。這一次,只有24.9元那張價簽,而他也是花足了24.9元。
說法:
換價簽人工操作難免疏忽
昨日下午,在超市辦公區,一位陳姓員工說,賣場負責人不在。在電話請示該負責人后,他表示“可以交流一下,但不代表賣場觀點”。“商場不存在惡意欺詐的行為。”他表示,陳先生的遭遇,屬于員工疏忽所致。
陳說,該超市內有1萬余種商品,每次促銷要更換上千張價簽。“都是人工更換,價簽一多就可能出錯。”可能把A的價簽擺在B的面前,也可能換上新簽卻忘了取走舊簽,“陳先生遇到的就是換了新簽忘記取舊簽”。
他還承認,類似投訴偶有發生。接到投訴后,超市方面會積極解釋,同時按低價價簽執行,將差價部分退還給顧客。至于差價部分由誰出,他表示“公司有專門的資金”,但也有其他超市員工表示,“誰弄錯的誰自掏腰包”。
(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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