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賬價比標簽價高4.7元 桂林一沃爾瑪賠五百
來源:
聯商網
2014-10-26 09:43
市民曹先生在沃爾瑪超市購物時買了一箱牛奶,結賬后他發現,牛奶結賬時的價格比標簽上的多了4.7元。23日經工商人員調解,商場向曹先生支付了500元賠償金。
22日傍晚7點,曹先生來到沃爾瑪超市購物�?吹揭豢罡哜}牛奶在促銷,標簽上所標的價格是29.8元,他就提了一箱。沒想到結賬后,曹先生仔細核對購物小票,發現這箱牛奶的實際價格是34.5元。
曹先生核對并拍照留下證據后,以超市的行為屬于價格欺詐為由,要求超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賠償。但超市表示,只愿意按差價的5倍進行賠償,即23.5元。
曹先生不同意,于23日將此事投訴到了城北工商所。當天中午,記者與工商人員來到沃爾瑪超市,看到超市已將曹先生所購買牛奶的標簽價格改為了34.5元。超市梁經理承認,前一天曹先生遇到的事確實是超市的疏忽,是超市內部價格信息溝通不暢造成的。
在工商人員介入下,超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于價格欺詐的相關規定,賠償了曹先生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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