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購超市組織開展新《廣告法》培訓
聯商網消息:為進一步理解新法內容,強化貫徹落實責任義務,3月3日下午,樂購超市邀請市場監管局商標廣告科相關專家領導對總部員工進行新《廣告法》相關條款解讀及案例分享,并將組織門店營運人員進行相關轉訓。
據悉,新修訂的《廣告法》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實施,相較以往更加嚴格,處罰力度也更大。本次培訓以解讀《廣告法》為主要內容,通過剖析新《廣告法》的修訂背景和主要變化,詳細解讀了有關條款的適用范圍、罰則以及廣告主的責任義務等內容。
培訓會上,來自商品、市場、質量管理、營運支援等多個部門的同事紛紛就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問題向市場監管局專家進行咨詢,雙方形成了良好的互動和溝通。參與本次培訓的同事表示,“新《廣告法》實施有一段時間了,我們也在實操中對法理的解讀積累了相關經驗。這次培訓很好地為我們釋疑解惑,同時也就零售企業較多涉及的重點條款作了必要的風險提示”。
每次新法的頒布或修訂,樂購超市都會邀請相關市場監管部門結合零售賣場實際,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作為大型零售企業,樂購始終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對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規范和約束,致力于為消費者創造健康良好的購物環境。這場培訓不僅提升了相關人員對法律法規的理解,也有助于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引導企業加強對《廣告法》的執行力度,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
只有全員學法、知法、守法,才能更為有效地規范商業廣告活動,促進其依法開展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法律法規面前,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切實保障民生和顧客利益是零售企業最為基本,也是最為重要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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