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龍回應“宋都股份退地與起訴浙江寶龍”:雙方未簽合同
8月11日,針對“宋都股份退地與起訴浙江寶龍”等事宜,寶龍地產方面回應稱,浙江寶龍和宋都股份全資子公司杭州長慧此前意向合作的是臨政儲出【2021】12號地塊(即天目醫藥港地塊,簡稱“12號地塊”),該地塊已于一個月前動工開發。宋都股份退出的杭政儲出【2021】8號地塊(即運河新城地塊,簡稱“8號地塊”)與浙江寶龍并無任何關系。
寶龍地產方面表示,宋都股份于5月8日拿到杭州12號地塊后與浙江寶龍簽訂合作備忘錄。但后期(5月17日之后)在正式溝通合同條款過程中,由于雙方合作條件發生改變,導致最后未能達成一致。該合作備忘錄僅是雙方表達合作誠意的表現,實際細節需以合同簽訂為準。
寶龍地產此番澄清,源于宋都股份近期一則回復函引發的爭議。據悉,今年7月26日,宋都股份收到了上交所的工作監管函,問詢其競拍成功后放棄前期競得的8號地塊開發、造成大額損失的合理性等問題,要求該宋都股份落實核實及自查工作。
8月10日晚間,宋都股份就上交所工作監管函作出回復。宋都股份方面稱,在以17.83億元競得8號地塊后,隨即與祥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北區域公司(簡稱“祥生”)達成合作意向,雙方初步確定以50%:50%股權聯合操盤開發該地塊。但在2021年5月13日,祥生單方面表示不再參與本次合作。
另外,宋都股份方面表示,浙江寶龍錦城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曾主動接洽宋都股份,希望就其所競得12號地塊進行合作開發,并簽訂了《天目醫藥港ZX11-G-15地塊合作備忘錄》。但此后浙江寶龍方面沒有按照約定支付土地款,并表示放棄合作。
宋都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寶龍地產該行為嚴重打亂了公司整體資金排布的計劃和節奏,導致同一時間節點下,公司集中資金支出金額放大。上述事項導致公司在極短時間內無法達成其他商業合作機會,給公司短期內的資金安排帶來巨大壓力。在綜合考慮房地產開發前期資金成本高、同步開發節奏緊張、后續開發相對密集等因素后,為了與預期整體獲取土地權益總額保持一致、保證公司整體現金流安全,公司決定放棄競得的8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浙江寶龍也是看到宋都股份發公告才知道此事。就此事,我們將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應對處理。”就現階段宋都股份與寶龍地產的起訴事宜,寶龍方面稱,后續如有其他進展將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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