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未執行7天無理由退貨規定被罰
來源:
聯商網 夢縈
2024-11-14 16:42
近日,天眼查深度風險信息顯示,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因擅自擴大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范圍,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
處罰事由顯示,當事人于今年6月起在某平臺“山姆會員商店官方旗艦店”銷售“Sams丹普斯長高高丹麥進口有機兒童調制乳粉(17g*15)*2”的商品時,明顯標注該商品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且在后臺設置商品屬性為“售后政策: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
此外,上述商品不屬于規定的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范圍,當事人給消費者執行“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設置障礙,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目前,在“山姆會員商店官方旗艦店”查詢發現相關涉事奶粉產品已下架,而山姆旗艦店內銷售的奶粉僅有4款,且商品頁面都標注了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如果奶粉是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購買的,消費者有權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退貨。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一規定并不適用于所有商品,如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等是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
對于奶粉而言,只要商品完好,且不屬于上述例外情況,消費者就可以在七天內無理由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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