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
發現盜版10年內不能從業的封殺令和行業門檻提高令不少店主表示要轉行
新規出臺
最近,文化部用“黑名單”制度禁止盜版經銷者10年不得從事音像行業,廣州也出臺了關于“營業面積小于50平方米的音像店”一律停業的規定,并要促進廣州的音像零售業向連鎖經營發展。但是,在目前廣州只有新華發行集團一家獲得連鎖牌照,而且尚不能以加盟形式發展連鎖店。因此不少音像店的老板都憂心忡忡:自己繼續經營吧,成本太高;加盟大音像店連鎖又希望渺茫,既然“從良”不易,也只能改行了。
政府嚴打擊
300張盜版就上黑名單
根據“黑名單”制度,今后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在審批從事音像制品經營活動的申請時,將首先核查“黑名單”。凡被“黑名單”鎖定并在禁入期限內的單位或個人,文化行政部門將不會批準其成立音像制品經營單位或在音像制品經營單位中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要負責人的申請;也不會批準被禁入人員個人從事各類音像制品經營活動的申請。
廣州市文化局的有關人士介紹說,在廣州,有關政策是,只要發現音像零售店藏有盜版光碟超過300張以上,音像店就會被吊銷牌照并被列入“黑名單”。而從今年5月開始,廣州市文化局還開始對市內的音像市場采取一系列的整治行動,在行動中,共檢查了經營點1000多個,清理無證及游動攤點300余個,破獲非法窩點14個,查獲盜版光碟600多萬張,黃色淫穢碟103950張,對已經發現的200余家賣盜版的經營單位給予了警告。
老板要“從良”
被抓等于徹底出局
有關人士指出,這項規定的嚴厲之處在于,一旦盜版銷售者被列入了“黑名單”,就喪失了10年在音像行業獲得市場份額的機會,在我國這樣一個文化產品消費量迅速增長的市場,這無異于對盜版的經營者處以極刑。被查處的盜版銷售者除了改行外,別無出路。這樣的政策和整治力度,使不少音像店的老板們不得不相信政府的決心了。在廣東音像城,一名音像店的老板對記者表示,這次除了整治力度不亞于以往外,被查到的人還要徹底出局。今年內,有兩個在全省都做得很大的批發商就已經被吊銷牌照,10年不得染指音像業,這在業內引起了很大震動。
因此,目前不少音像店的經營者都在考慮是否要走“從良”的道路,但很快他們就發現,在新政策下,“從良”的門檻并不低。
“從良”也不易
要不擴店面要不就轉行
按照6月底廣東省文化廳發布的通知規定,廣州、深圳兩市市區內的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單位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應低于50平方米。在今年7月31日“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的重新審核工作完成之前,經營面積未能達標的經營場所將不得不轉行,不能再從事音像制品經營。
在天河路的一家面積只有10來平方米的音像店,老板告訴記者,在新的標準下,他要繼續做下去的話,就要把店面擴大好幾倍,把附近的店鋪也租下來,但這明顯不可能,因此,他只能選擇改行了。據了解,目前廣州共有音像店1200多家,其中大部分在新標準下,都將難以通過“審批關”。
另一方面,文化部門在今后的音像市場中,將著力發展連鎖經營的模式,但對小經營者來講,加盟也幾乎希望渺茫。據了解,目前廣州市已經開業并形成一定規模的連鎖店共有新華書店發行集團、中國唱片集團以及廣東郵政三家,但是在三家中,目前在廣東已經獲得連鎖牌照的只有新華書店一家,而且按照規定,目前廣州的“小型”音像店還不能以特許加盟的形式,加盟到三大音像連鎖企業中。
市民有疑慮
希望發展連鎖方便購買
市民羅小姐表示,看到DVD越來越便宜,她剛剛買了一臺,但是如果實行市場禁入制度,行業門檻又這么高的話,那么在一段時間內,可能出現街頭的“走鬼”碟販更加猖獗的情況,她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盡快出臺有關政策,讓市場迅速度過“真空期”。
市民張先生說,看碟已經成為他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他希望今后在廣州不但能夠買到質優便宜的正版碟,還能夠增加音像店的覆蓋率,起碼市內各區都應該至少開設一家連鎖音像店,方便市民買碟。對此他希望能夠加快連鎖店的發展速度,盡快形成成熟的市場和由規模效應產生的低廉價格。
相關政策
《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相關條款
第四十七條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被處以吊銷許可證行政處罰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自許可證被吊銷之日起10年內不得擔任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復制、進口、批發、零售、出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從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或者放映業務的個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被處以吊銷許可證行政處罰的,自許可證被吊銷之日起10年內不得從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或者放映業務。
文化廳規定:廣州音像店不得少于50平方米
廣東省文化廳最近發布了《關于轉發文化部<音像制品批發、零售、出租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規定,廣州、深圳兩市市區內的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單位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應低于50平方米,各地級市市區內的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單位經營場所營業面積不應低于40平方米,縣城以及鄉鎮的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經營場所的審批標準,由各地級市文化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