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太原市價格監督檢查辦法》規定,餐飲、洗浴及娛樂等行業的經營成本應當包含空調費、茶位費、餐具消毒費、座位費等各類設施、設備的使用費,經營者不得以此名目另行收費。服務對象自帶酒水、飲料等,不得以開瓶費、服務費等名目收取費用。經過物價部門一年來的規范,餐飲企業違規收費行為得以遏制,但近期又有所抬頭。為此,物價部門組織了此次專項檢查,從7月9日開始至20日結束。13日上午10時許,執法人員來到長治路親賢北街陽光王府井五層的山西翡冷翠餐飲有限公司“創意中國菜”館,服務員們正在做營業前的準備工作。執法人員在服務總臺補打出7月12日的5份結算小票,均顯示有“套裝”項目,單價1.5元。其中,一張應收金額為99元的小票顯示2個套裝金額為3元;應收金額166元的小票4個套裝金額為6元。該店領班馬女士解釋,套裝包括竹筷一雙、紙巾3張、濕巾一塊。總臺一位男性服務員說,就餐者要筷子時,一般都使用這種整體包裝在一起的“套裝”。執法人員介紹,該店因同樣問題曾經被罰款1萬元。另據物價部門匯總,11家餐飲企業吧臺標價簽填寫不規范,部分商品沒有標價;小店區康寧街北京老城一鍋、翡冷翠飯店“創意中國菜”館、德莊火鍋向消費者收取每雙1元至1.5元不等的一次性筷子費;港匯大酒店、晉興目的地飯店收取每位1元至于2元的茶位費;長風街上黨燴面強制收取每包2元的濕巾費和每包1元的紙巾費。目前,上述案件均在進一步審理中。
(太原日報 霍錚、解瑞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