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嚴肅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 處罰16家單位
來源:
聯商網 CC
2021-01-22 14:02
聯商快訊:1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稱,2020年四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16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5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
被處罰單位或法律意識淡薄、或服務意識不強、或基于商業目的,張貼“拒收現金”標示牌,以“無接觸”“上級要求”等為由,在有人值守且完全具備現金收取條件下,拒收現金。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下一階段,將堅持宣傳引導與嚴肅懲治相結合,持續深入整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規范核查相關線索,對核實為拒收現金的行為依法處罰并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2020年12月15日,央行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有關事項發布公告,大中型商業機構特別是批發和零售業、餐飲和住宿業、居民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經營場所,應設置現金收付通道。
采用一卡通形式、進行封閉管理的商業園區、廠區及景區等經營場所,應支持現金購卡、充值、退卡。
不得排斥和歧視現金支付。消費及支付方式創新要堅持有利于暢通支付流通環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不得采取歧視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造成“數字鴻溝”。
公告還稱,鼓勵支付方式和諧發展。現金在保障公眾支付權利、促進文化傳播及在極端情況下穩定公眾預期等方面具備不可替代的優勢。非現金支付是在現金基礎上的發展。二者兼容共生,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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