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工作的方針、原則
1、消防工作的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2、消防工作的原則是“誰主管、誰負責”。
(二)消防工作“四懂、四會”的內容
四懂:一懂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
二懂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防火措施;
三懂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滅火方法;
四懂組織疏散逃生辦法;
四會:一會報火警(火警電話119);
撥通“火警后,要沉著鎮靜,按順序講清:
1、起火單位,火災詳細地址;
2、燃燒的什么物質;
3、火勢大��;
4、報火警人的姓名,使用的電話號碼;
5、報警的同時,身邊如有人,需派人到外面接應消防車。
二會使用消防器材;
滅火器可分為干粉、泡沫、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四種。
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用右手拔掉保險銷,緊握喇叭木柄,噴咀對準火源;另一手將把手柄按下,二氧化碳即從噴咀噴出。
三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會自救逃生;
遇到火災時,要保持鎮靜,如受煙霧襲擊,逃生時身體匍伏前進,尋找安全出口。如有條件用濕衣物將口鼻堵住,以免中毒窒息。
(三)消防工作的“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制定出防火措施不放過;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21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賣場員工防火注意事項
1、全超市范圍內嚴禁吸煙、亂扔火種;
2、消火栓、滅火器四周以內,嚴禁堆放商品、物資;
3、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
4、必須按規定使用電源線路、插座等,當使用超過150W以上的電器,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防損部審查批準后方可作業。
- 該帖于 2013-12-16 15:50: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