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人加入新平臺,要想做事,必須獲得6項基本權利:人、財、物、知情、話語、做事等權利。
大部分人對“人、財、物”等權利一般都會比較在意,實際上對剛入職到新企業的經理人來講,活動知情權、話語權和做事權要比另三項權利要重要得多。
對于剛入職新企業的經理人來講,最重要的權利是知情權。知道如下三種消息:企業為什么要用經理人、上任為什么離職和企業的權利分布等消息。只能做到對企業的基本情況了解,而能否獲得“知情權”才是能否在企業生存下來的關鍵。
獲得“知情權”主要由三個渠道:會議、溝通和做事,每一種渠道都有一些技巧在里面。
1、參加會議的種類分為正式會議、非正式會議、會前準備和會后總結四種類型。每種會議都有其信息的重要性,對于初來咋到的經理人來講,能多參加就參加,不要嫌累,畢竟要想做事情,對企業了解不深不全面容易出錯,導致“出師未捷身先死”的慘景!!!!!!
另外參加會議時,最好能夠提前打個招呼,畢竟不是所有會議都會對自己開放,畢竟每家企業都有自己的一些小團體。但是參加一次之后,順理成章的就會參加以后所有會議。不過有一點要注意,現在是能多參加就多參加,發言要謹慎。
幾種會類型,一般年輕的經理人,容易出現如下的失誤:重視正式會議和會后總結,忽略其他會議,或者由于自己不自信或者不好意思參與等原因。實際上真正能夠了解真實信息的最多的地方正是:“非正式會議和會前準備”。
2、溝通,找誰溝通,有哪些禁忌?
先說禁忌:一是不頻繁找人談話,容易產生誤會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二是不要見誰都問,既浪費時間,又影響不好;三是盡量多觀察多總結。
找“信息中心”相關的人員溝通,這些人不見得職務有多高,只要是對企業了解的信息較多或者處在影響力中心的人都是目標人群。
獲得“知情權”是獲得“話語權”的前提。
“話語權”不是普通的說話發言,而是自己說出的話是否能夠對周圍的人產生影響。
獲得“話語權”分為三個階段:話前、話中和話后。
1、一是話前準備要充分,所以說能否獲得“知情權”是關鍵;二是話前要與相關人員,特別是主管領導要充分“溝通”,以免出現不該說的話;三是要有簡單、具體、易懂可執行的方案。
2、話中要注意:不說假話、不說大話和不隨便說話,說話要有條理性、簡單、直接和很有說服性。
3、話后要執行,既然說了,就要去做,執行帶頭人當然是自己。
上面都做到位了,自然而然的就獲得了“做事權”。而獲得做事權之后一個很關鍵的注意點就是“不要貪多貪大”。
何為“貪多貪大”。
1、貪大,嫌做的事情小,不是自己這個級別應該直接去抓的。實際上很多入職新企業的經理人死在“貪大”上,站在新企業老板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一是雖說之前企業做了不少事情,出了很多成績,但是換環境了,不一定能夠出成績;二是初來咋到,先做大事情,各種資源不能夠熟練營運和統一調配,根本做不了大事情;三是干大事容易失敗,對企業影響很大的,不如穩著來。”
2、貪多,嫌事情不夠多,權利不夠大。俗話說得好“貪多無厭”,一個事情都沒有干好之前,別人怎么相信您能同時干好幾件事。
獲得“做事權”之后自然而然的組織就會給您分配其他權利:“人、財、物”,但是有一點要一定牢記在心:“權利是一個綜合體:責任、權利和利益的綜合”,不要單純的就“權利”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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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帖于 2014-4-21 15:03: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