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經營者的收入是怎樣計算的?總之,加盟合同里的計算方式之復雜,經營者也并非能夠完全理解。
比如,在一般經營者的加盟店鋪,80日元采購的商品以120日元銷售,差價40日元為毛利,去除經費成本剩下的就是利潤。便利店的情況下會產生專利權使用費,總部和經營者之間的利潤是按一定比例來分配的。
專利權使用費,是指針對經營許可所支付的等價報酬和特許權費用。另外,分配比例是按合同內容等級變化的。各家便利店總部在企業網頁上募集經營者,在合同種類和專利權使用費的說明上都會注明「Charge」和「Fee」。
網頁上招募經營人的信息里是不會詳細顯示計算邏輯的。便利店業態以特許加盟合同居多,基礎部分由總部計算當月利潤匯入經營者的戶頭。有很多經營者在沒能充分理解復雜的計算方式情況下,仍然在運營店鋪。
根據7-11的「A型合同」記載,「銷售額總毛利率占43%」。相反,銷售額總毛利的57 %歸屬于經營者。在這里應該注意,銷售額總利潤不可能都進入經營者的口袋。(參照:7-11加盟店「A型合同」的要點和概述/一般社團法人日本特許連鎖協會)
↑加盟條件和合同類型(來源:7-11)
總銷售成本=月初商品存貨盤點金額+當月商品進貨金額-月末商品存貨盤點金額
凈銷售成本=總銷售成本-存貨盤點金額(增減)-不合格品成本-進貨折價
首先,經營者的利潤需要計算「總銷售成本」和「凈銷售成本」。
然后,從銷售額里減去凈銷售成本,每一份合同都約束了本部與店鋪間的毛利分配和經營人的利潤。
總銷售成本是指,當月銷售商品的成本合計。月初、月末的商品存貨盤點金額需加算在庫商品金額(因盜竊等遺失的商品存貨盤點不被考慮)。并且,這個總銷售成本包括了每天所廢棄損耗商品的成本。比如,在銷售便當等商品,銷售率達到100%是不可能的。
各家便利店總部則主張,希望盡可能使商品的剩余損耗降到最低。但是,訂貨量是取決于經營者的經營判斷,廢棄而造成的損耗不被算作商品成本。特許加盟店的合同糾紛大多都是因為這些計算方式所發生的。在一定條件下的合同,某些便利店的一部分廢棄損耗可以算作總部負擔。這樣的情況下,凈銷售成本都包含在專利權使用費里。總之,總部的經營構造是不會虧損的。
另外,按一般商務的慣例「由于大量采購而降價的進貨折價成本」也作為專利權使用費被算入。制定銷售成本的談判由總部一手操辦,經營人的談判能力取決銷售成本的折扣。當然,風險由店鋪承擔,所以不能太貪心。
經營者究竟有多少利潤?
剛才的計算還沒有結束,經營者具體的收入還需要再計算。分配完與本部的毛利,減去月間各種經費后才能決定。
■ 人工費
經費中占比最大的是人工費。根據銷售額的變化,約占銷售額的4~6%。例如,1天的銷售額是60萬日元,30天就是1800萬日元。人工費為5%就是90萬日元,4%就是72萬日元。
實際上,經營者有一個不可調控的環節,人工費就是其中之一。店長不休息的話,還能降低人工費增加利潤,但是體力和精神負擔也很大。
■ 廢棄損耗
便利店1天的廢棄損耗平均在2萬日元左右(售價)。雖說總部負擔的部分在增加,但大部分是經營者負擔的。每個月的廢棄損耗幅度在30~100萬日元,這些經費都由經營者直接操作。
■ 水電費
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空調和照明是常開的。除此之外,最耗電的是冰箱和冷凍庫。實際上,即使節能降耗較好的設備,每月的電費也在25~30萬円。順便提一下,便利店大多10~15年需要進行大規模改裝,不得不更換冷卻機的情況也有發生。這些事不是經營人可以決定的,改裝時冷卻機的更換應該與總部溝通比較好吧。
除此3大經費外,電話費和自來水費;塑料袋,便當的筷子和甜品的湯匙,還有更多這里沒寫到的經費。把這些經費全部算出來,就能知道經營人的口袋到底能賺到多少利潤了。悄悄地透露一下,大約是銷售額的2~5%。
便利店的利潤計算,決不簡單。最困難的是不可抗拒因素,毛利率也會隨之變化。比如,香煙的毛利率很低,與香煙銷售額比較低的店鋪相比,即使店鋪的總銷售額相同,最終也會出現巨大的毛利差異。同時,人工費也隨店鋪的地域不同而變化。市中心的計時工資高,相比郊縣就便宜。
即使是很懂經營的、熟悉計算方式的經營人,如果不能把控好所有的條件,自然也就不能預測正確的毛利率。各家便利店總部定期召開面向經營人的說明會,解釋說明的再好也會發生現實中無法想象的問題。
【編譯:蓋瑞 / 照片來源于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