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建設部關于做好地級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的通知
來源:
聯商網
2004-01-30 09:20
為推動各地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工作,原國家經貿委先后印發了《關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經貿貿易[2001]78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的通知》(國經貿廳貿易[2002]44號)和《關于加強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的通知》(國經貿貿易[2003]83號)。目前,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已基本制訂完成。為了做好地級城市商業網點規劃(以下簡稱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商業網點規劃要以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商品市場體系為目標,以滿足市場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出發點,以優化市場布局和調整市場結構為主線,注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無序競爭,促進城市社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商業網點規劃要與城市規劃相結合。商業網點建設是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商業網點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制訂商業網點規劃要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與人口分布、消費需求、道路交通、文化景觀、環境保護相協調,與相關產業的發展相配合,促進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社會經濟的發展。
(二)商業網點規劃要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結合。要充分考慮本地區和周邊地區消費水平、市場需求、現有商業網點狀況,合理確定規劃期內商業網點的數量、規模、檔次和業態,不搞形象工程,避免貪大求多和重復建設,并要為將來發展留有余地。
(三)商業網點規劃要與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相結合。要體現大力發展各類新型零售業態,調整、提升和規范傳統零售業態的要求。商業競爭不夠充分的地區要增加商業網點,競爭過于激烈的地區要控制新增商業網點。要根據不同商業區域的特點,合理規劃批發、零售、物流基地布局以及各類零售業態。
(四)大型商業設施建設與中小商店的生存發展相結合。大型商店在競爭中處于強勢地位,如任意發展,將影響中小商店的生存。大型商店特別是大型超市所售商品價格低、品種齊全,而中小商店貼近居民社區、購物便利。為了滿足消費者多層次和多樣化的需求,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應合理規劃大中小型商業網點布局,促進大店與中小店鋪之間協調發展。
(五)規劃的調控功能與市場機制的基礎作用相結合。制訂商業網點規劃既要體現政府社會管理意圖,又要尊重市場經濟規律。要真正發揮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減少重復建設、盲目發展和無序競爭的作用。
三、規劃內容
(一)規劃范圍:大型零售商店、批發市場、商品交易市場、物流基地。
(二)規劃重點:一要摸清現有各類商業網點狀況,并制作現有網點分布圖表。二要根據以上原則,在科學分析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提出規劃期內商業網點發展的總規模、空間布局、業態結構。在空間上,著重對市級商業中心、區域商業中心、居住區商業、郊區城鎮商業和專業特色商業街進行規劃。在結構上,結合空間布局對各類商業流通設施和零售業態進行合理定位。構筑布局和結構合理、功能完善、層次分明、體系完整的市場格局。
(三)詳略程度:歷史比較悠久,城市格局已經基本定型的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應當詳細、具體一些;城市格局尚未完全定型、商業處于快速發展期的城市,規劃可以相對原則一些。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省、自治區商務和建設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的領導,掌握規劃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切實負起指導、督促、檢查的責任。各地級城市商務和城鄉規劃部門應當落實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工作班子,充實力量,專人負責,并爭取本地區財政部門給予經費支持。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商業網點建設涉及城市商務、規劃、建設、工商、衛生、交通、環保、消防等多個部門。各地級城市商務和城鄉規劃部門要密切協作,共同組成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班子,同時應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優勢互補、形成合力。
(三)科學組織,保證質量。商業網點規劃涉及經濟、貿易、人口、建筑、文化、歷史、旅游等多學科門類,是一項科學性、政策性很強的綜合性業務。要深入實際,搞好現有商業網點普查;采取政府部門與專業機構相結合的方式,注重發揮專家的作用;充分發揚民主,認真聽取市民的意見。使規劃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力戒作表面文章、搞形式主義。
(四)加快進度,按時完成。制訂商業網點規劃需要進行大量的調查、研究和論證,任務十分艱巨。各地商務和城鄉規劃部門一定要增強緊迫感,盡快開展工作,務必在今年年底前制訂完成,并按法定程序上報市政府批準、發布施行。各省、自治區商務部門應于每月月底前向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報送工作進度,并在年底前將各市經批準的商業網點規劃報商務部備案。
特此通知
商務部
建設部
二OO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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