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關于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的通告
來源:
聯商網
2005-06-09 08:42
(深工商通告[2005]8號)
為進一步整頓規范食品市場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我局決定從2005年6月9日起,集中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無證、無照銷售食品行為。各食品經營者必須憑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證件開展經營活動,凡證照不齊或過期失效的,應于2005年6月17日前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者,我局將依法取締。
二、建立食品來源公示制度。所有食品經營者應于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經營場所設置食品來源公示牌(簿),將各類食品的采購憑證收集其中,以便隨時向市場管理單位、消費者、執法部門提供。
三、嚴禁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禁止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行為;假冒他人產品商標、名稱、包裝、裝潢行為;偽造、涂改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名稱、地址,篡改產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有效期限行為;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物質行為;回收過期變質食品再行加工出售行為等。以上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法嚴懲。情節嚴重、涉嫌犯罪者,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格落實七項市場食品準入管理辦法。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大型連鎖超市要在市場顯著位置公開市場食品準入七項管理辦法并要積極督促場內經營者嚴格落實,主動配合執法部門開展監督檢查。
五、市工商局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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