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百貨:大股東物美商業派現1.37億
來源:
聯商網
2006-05-25 08:26
據介紹,大股東物美商業同時作出分紅承諾:自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的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物美商業承諾在新華百貨每年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出分紅議案并投贊成票;并且現金分紅金額不少于新華百貨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30%;如果違反分紅提案及投贊成票的承諾,由物美商業按新華百貨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30%向全體股東按比例支付現金,并于該年年度股東大會之日起10日內予以支付。
4月9日,新華商店與物美商業簽署了協議,將其持有的公司2850萬股國家股轉讓給物美商業;該股權轉讓已于4月14日獲得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尚需獲得國務院國資委批準以及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上述收購的《無異議函》。轉讓完成后,物美商業將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達39.13%。
(京華時報 記者葉永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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