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百貨換帥 郭凱曝料“冤屈”與物美交鋒
圍繞新華百貨換帥一事,在物美集團和郭凱之間開展了一場追究“原罪”的說辭,究竟誰是引發這場商業地震的禍首,雙方各執一辭。就在物美集團品牌總監富宇對媒體表示:“我們從來沒有免去他的職位,而是調他回總部對開店期間的費用進行解釋”的說法公開后,昨天,郭凱對媒體曝料:“我在新華百貨的每筆花消都有集團主管副總簽字,其中包括現任總裁。”
按照物美集團品牌總監富宇的說法,這次引發物美集團高層下決心對郭凱“試刀”的導火索是集團“對郭凱在籌劃新華百貨開業期間,曾經向總部申請的幾百萬元宣傳費用的使用效果不太滿意”造成的。而郭凱的解釋是,按照物美集團的花錢流程,新華百貨的開業費用必須要經過公司和集團主管副總、總裁、董事長等4至6人的手諭批示才可以生效,根本就不是他一人所能為的事。郭凱還告訴記者,由于新華百貨開業時間一推再推,他們給集團的“開辦費”預算報告也是幾經易稿,當最后一次“開辦費統計表”交到當時的董事長張文中桌案上時,張沒來得及簽字就移交了職權。這也就是說,新華百貨的開業費用預算是“零”。
隨后,新華百貨的開業費用就變成“一事一報”,就是說,在新華百貨開業前,商場每花費一項開支,都要首先報請集團審批,由集團副總許少川和總裁李鳳江簽字“同意”之后,才可以實施。郭凱告訴記者:“集團給我的花錢權限是不超過1000元/項”。郭凱給記者看了幾份有集團幾名副總共同簽字的申請,包括:給電工申購8雙絕緣鞋、辦公室申購一臺電暖氣、商場申購垃圾桶的報告。“所以,經我手能夠花掉的大錢全是經過集團老總同意的,怎么還用我去述職呢?”
在郭凱給記者展示的一個文件袋中,記者看到,在公司開業前已產生的97份“一事一報”費用送申批項目中,有60份是已經批下來的項目書面申請,另外還有37份是未批復的。郭凱承認,審批流程慢、內耗大是他與物美矛盾的一個焦點,“商場開業是一環扣一環的事,集團要求事事一事一報,根本不符合百貨業態的實際,如果照此下去,百貨商場寸步難行。”他還舉例說:“新華百貨開業前,因為耗不起時間,為保證商場按時開業,采購經理自己掏錢買沙子填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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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百貨懸疑種種
經歷了郭凱離職風波之后,物美百貨供應商的貨款結算是首要解決的問題。現在新華百貨開業已經接近兩個月,按照60天結款的協議約定,接下來,擺在物美集團面前的大筆開銷就是供應商的貨款。按時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還款,才能保證這些“看著郭凱的人格魅力進店的供應商們”相信并且繼續跟物美集團合作下去。
如何恢復和穩定營業額也是擺在物美集團面前的一道坎。按照內部透露的消息,目前新華百貨日銷售額已下降50%。郭凱在開業時曾經創造過擁堵的“驕人”業績,物美集團領導應該探討百貨與超市在用人標準、經營理念、贏利模式、投資方式以及回報期等方面都存在不同,不能在百貨業一概套用超市的營銷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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