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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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63,209,567股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5月29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情況
1、“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17日經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以2006年5月25日作為股權登記日實施,于2006年5月29日實施后首次復牌。”
2、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對價:是
根據公司大股東--重慶商社(集團)有限公司承諾,如果發生下述情況之一(以先發生的情況為準),將追加支付對價一次(對價支付完畢后,此承諾自動失效):
1) 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2006至2008年度連續三年凈利潤的年增長率平均低于10%。
2) 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至2008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
如果發生上述情況之一,重慶商社(集團)有限公司承諾:按照現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2股的比例,無償向追送條件滿足后追加執行對價股權登記日的全體在冊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追加支付對價。按照現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2股的比例計算,追加執行對價安排的股份總數共計102萬股。在公司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體股東按相同比例縮股時,將按照保持上述追加支付對價比例不變的原則對目前設定的追加執行對價安排股份總數進行相應調整;在公司因實施增發、配股、可轉換債券、權證、原非流通股股東出售股票等股份變動而導致原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股份不同比例變動時,前述追加執行對價安排的股份總數不變,但每10股送0.2股的追加執行對價比例將作相應調整,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述非流通股東的各項承諾均在承諾期限內,尚無法判別是否觸發追送對價。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關于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關承諾
公司大股東--重慶商社(集團)有限公司承諾:
1、若因"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2006至2008年度連續三年凈利潤的年增長率平均低于10%"而觸發了股份追送條款,則在股份追送完畢日后36個月內不上市流通。
2、若因"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至2008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而觸發了股份追送條款,則在股份追送實施完畢日后36個月內不上市流通。
3、若沒有觸發追送股份承諾,則自2008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之日起,36個月內不上市流通。
在前項承諾期期滿后,重慶商社(集團)有限公司在12個月內如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出售后公司所持股份比例合計不低于重慶百貨股份總數的25%,且減持的最低價格不低于7.5元/股(若自非流通股獲得流通權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除息事項,應對該價格進行除權除息處理)。
上述非流通股東的各項承諾均在承諾期限內。
三、股改實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結構變化和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1、股改實施后至今,是否發生過除分配、轉增以外的股本結構變化:否
2、股改實施后至今,各股東持有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發生變化:否
四、大股東占用資金的解決安排情況
是否存在大股東占用資金:否
公司不存在大股東占用資金。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公司股改的保薦機構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請的核查意見為:經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見書出具之日,重慶百貨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數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招商證券認為,重慶百貨相關股東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諾,重慶百貨董事會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請符合相關規定,不存在影響其上市流通的問題。
六、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情況
1、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63,209,567股;
2、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5月29日;
3、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細清單
4、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與股改說明書所載情況的差異情況:
1)原重慶建設投資公司(持有股數:770,665股)變更為重慶能源投資集團公司。
2)原重慶市沙坪壩區國債服務部(持有股數308,265股)變更為重慶市沙坪壩區財政結算中心。
3)原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持有股數3,082,674股)變更為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4)原達州市靈通電腦公司(持有股數850,000股)變更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
5)原重慶科技咨詢公司(持有股數170,000股)變更為重慶科學技術咨詢中心。
5、此前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變動結構表
特此公告。
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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