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單商場股份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北京市西單商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通訊表決方式)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北京市西單商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于2008年7月7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08年7月1日以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公司各位董事,會議應參與表決的董事11人,實際參與表決的董事11人,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全票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1、公司關于向招商銀行北京方莊支行申請流動資金短期借款的議案
同意公司因業務經營的需要,向招商銀行北京方莊支行申請流動資金短期借款,融資數額人民幣壹仟萬元,融資期限壹年。上述融資種類、金額及期限以銀行最終確定為準。
2、公司為北京法雅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保證擔保的議案(詳見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北京法雅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法雅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2%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主營業務是從事體育休閑用品的品牌代理及批發業務,目前擁有100家自營店鋪、80家加盟店鋪、3家運動大賣場,集零售、批發于一體,包括形象街鋪、店中店、新品大賣場、折扣工廠店四種業態,代理包括阿迪達斯、耐克、銳步等國際知名品牌。
根據法雅公司業務經營的需要,同意為法雅公司在招商銀行北京方莊支行申請的流動資金短期借款人民幣伍佰萬元提供保證擔保,融資期限為壹年。上述融資種類、金額及期限以銀行最終確定為準。
完成上述擔保后,本公司對外擔�?傤~為1000萬元。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單商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8年7月7日
北京市西單商場股份有限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北京法雅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 本次擔保數量:500萬元
● 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 本次擔保后對外擔保累計數量:1000萬元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本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通過了為北京法雅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在招商銀行北京方莊支行申請的流動資金短期借款500萬元人民幣提供保證擔保的議案。
本次擔保后,公司對外擔保金額總計為1000萬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北京法雅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法雅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2%的子公司;注冊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09號;
法定代表人:尹阿奇;經營范圍:銷售百貨、服裝、鞋帽、紡織品、針織品及原料、其他日用品、體育用品、體育器材。
截止2008年6月30日,法雅公司主要財務狀況:資產總額9,329.85萬元,凈資產3,755.27萬元。2008年1至6月份實現主營業務收入22,466.47萬元,利潤總額585.94萬元。(上述數據均未經審計)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擔保期限:壹年
擔保金額:500萬元人民幣
擔保范圍:主合同項下的債務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及相應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一切有關費用。
四、董事會意見
法雅公司今年以來經營水平和發展速度較快,銷售收入和利潤總額均比去年有較大幅度增長,為支持該公司在奧運期間拓展市場,同意為該公司提供保證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完成上述擔保后,本公司對外擔�?傤~為1000萬元,無逾期擔保。
六、備查文件目錄
1.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決議;
2. 法雅公司2008年1至6月份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單商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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