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廣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關聯交易公告
來源:
聯商網
2008-07-12 12:08
一、交易概述
由于持續經營需要,廣州市廣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廣州市廣百新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翼公司")于2007年7月10日簽訂《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續租新翼公司擁有的廣百新翼大廈3-8層作為公司經營場所,將租賃期限由2007年6月30日延長至2012年6月30日。
該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07年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2008年6月,廣東證監局在對公司進行公司治理專項現場檢查時認為,新翼公司64%的股份由廣州粵泰實業有限公司持有,但公司控股股東廣州百貨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廣百集團")通過其子公司廣州市西湖商業公司、廣州市天宏基房地產開發公司分別持有新翼公司33%、3%的股份,合計持有36%的股份;同時上述兩公司向新翼公司的7人董事會派出了3名董事,故認定新翼公司是公司關聯法人。
由于新翼公司被認定為公司關聯法人,且上述合同租金總額超過3,000萬元,故公司續租廣百新翼3-8層事項構成重大關聯交易。
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了同意本次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本次關聯交易無須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廣州市廣百新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廣州市荔灣區南岸路67號二樓106房
注冊資本: 2,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楊樹坪
企業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 房地產銷售、場地出租。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新翼公司凈資產為21,329萬元,2007年度凈利潤為16,276萬元。
三、本次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及定價依據
公司向新翼公司續租其所擁有的廣百新翼大廈3-8層總面積22,530.1278平方米用作經營場所。租賃期五年,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合同租金總額為30,840萬元,年均租金額為6,168萬元。
本次關聯交易定價依據是以市場價為原則,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次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由公司向新翼公司續租廣百新翼大廈3-8層,將租期延長至2012年6月30日,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經營,符合公司根本利益。
五、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公司章程》及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我們在審查該關聯交易合同、定價依據和決策程序等資料的基礎上,對該關聯交易發表獨立性意見如下:
1、公司續租新翼公司所擁有的廣百新翼3-8層,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經營;
2、該交易符合公司根本利益,價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問題;
3、該交易被廣東證監局認定為關聯交易后,公司擬將該交易提交2008年7月28日召開200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因此,我們同意該項關聯交易。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07年第四次會議決議
2、《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
3、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廣州市廣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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