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農婦好又多買肉被錯當賊 交罰金獲自由
農婦家人向超市討說法
諸暨市一名56歲的農婦,生平第一次跨進杭州一家大型超市買肉。因為不清楚付錢地點,被保安當成小偷攔了下來。接著,警覺的保安又是搜查,又是威脅,直到老人渾身發抖地在字據上摁了手印,交了100元“罰金”后,才“重獲自由”。
今天,老人的女兒黃雪鋒在記者陪同下,來到杭州市上城區望江派出所報案,向超市討要說法。
“我母親被氣得病倒在床,昨天她血壓升到200了,這種事情實在沒辦法讓人接受。”黃雪鋒哭著對民警陳全江說。
老人名叫宋根美,因為女兒黃雪鋒小產,特地從老家趕到杭州照顧女兒。8月24日,老人由外孫女領路,走到好又多超市近江店二樓,想買些肉給女兒補身子。
黃雪鋒說,母親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一輩子只認得自己的名字,大城市里的超市更是第一次來。”
挑好肉,老人問柜臺的一位服務員到哪里付錢,服務員隨手一指:“門口。”老人以為是一樓的大門口,領著外孫女走了出去。
結果感應門“嘟嘟”響了,一名瘦瘦的保安攔住宋大媽,并把她和外孫女帶到了保安室。
黃雪鋒說,母親嚇得不知道發生什么事情了,只看著保安把她隨身帶的雨傘和包一件件打開搜查,然后很兇地對她說:“你是盜竊,要拘留的。”
宋大媽一聽這話慌了。保安不容她分辯,厲聲問:“你要拘留還是罰款,自己選。”黃雪鋒說:“我媽當時氣得話也說不出,為了能趕快回來,就屈辱地接受罰款100元。結果保安還不肯放,要她立下字據。”
宋大媽說:“我不認識字啊。”保安說讓7歲的的外孫女簽。實在沒辦法,老人只好在字據上摁手印。外孫女酈玥告訴記者:“外婆是渾身發抖地走出超市的。”
經過望江派出所出面聯系,下午4時,好又多超市近江店保安組長李仁欽來到派出所。民警陳全江向他詢問事情經過。他模糊地說:“感覺老人應該是走錯門。”既然是走錯門,不是故意盜竊,為什么還要罰款,并摁手印呢?
李仁欽說,他并不是當天值班的保安,對事發情況并不知情。同時,他也不是超市負責人,他的話并不代表超市。
記者了解到,8月25日,超市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員來到黃雪鋒家,把100元“罰款”退還給老人,然而面對討要說法的黃家人,超市選擇了沉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近些年,由于超市開架售貨,失竊情況時有發生。許多超市形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行規”:保安一旦發現小偷并擒獲,將得到超市的獎勵。這也使得部分保安對擒“賊”特別賣力。
望江派出所副所長張建文表示,根據法律,超市無權實施限制人身自由、罰款等必須由執法部門依法實施的行為。其實,超市原本有更為妥當的做法,即先向老人詢問情況,如果理由充分、合理,可以判斷并非故意拿走貨物,就不會產生后來發生的過激行為。
黃雪鋒說,她沒有別的要求,就是希望超市能夠向母親賠禮道歉。本報將繼續關注該事件的進展情況。
(浙江日報 記者 余勤 實習生 吳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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