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購買到飲料內有雜物 超市表示只能退貨
14日,市民李女士說,他在樂購超市購買了一瓶飲料,發現里面有雜物,拿到樂購討說法時,樂購表示只能退貨。李女士表示無法接受這樣簡單的處理方式。
李女士說,今年5月17日,她到樂購去買東西,順便買了一瓶樂購自己生產的橙粒爽。但是,當她帶著飲料回到家后,無意間發現瓶中有一根約0.05米長頭發絲狀的東西。第二天,李女士生怕時間拖久了會出問題,就馬上拿著飲料到樂購討說法。樂購工作人員表示可以馬上退貨。李女士覺得自己為了這瓶飲料,在工作日大老遠開車跑到樂購來退貨,樂購除了退換貨外應該給予一定補償,但是,樂購工作人員表示不能滿足她的要求,如有不滿,建議她向消協反映。李女士見與樂購售后人員協商無果,就拿著飲料回了家,然后撥打了樂購的服務電話,但得到的答復還是一樣的。
市民認為賠償太輕
李女士認為,至今事情過去一個月了,但這一瓶飲料的問題始終無法解決。她覺得商家出售的商品有問題,尤其是食品問題和使用安全問題是比較嚴重的。這不是退貨不退貨的問題,而是需要道歉、賠償車費等損失,此外,作為負責企業,應該馬上對此事進行嚴肅處理,并給予消費者最終的處理答復。
超市覺得自己沒錯
樂購售后服務的工作人員表示,樂購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此類事件,也就是對商品進行“退一賠一”。
消費者其他的要求,如道歉、車費賠償等,可以協商解決。
工作人員曾多次打電話給李女士,要求她來樂購協商處理,但李女士稱工作繁忙,一直未到樂購。
律師
多賠點沒啥不妥 要操作困難挺多
山東衡源律師事務所的桑佚儒律師說,此類問題在法律法規中具體的處理措施是“退一賠一”。但在現實生活中,不少消費者認為這種處理方式無法滿足他們的要求。商品有問題,他們就會對同類的所有商品產生抵觸情緒,再“賠一”肯定不愿意要。此外,消費者為了商品的問題,需要花費各種費用,在情緒上也會受到影響。在維權意識越來越濃厚的情況下,消費者就會要求商家給予更多的賠償。雖然按照民法原則來說,書面道歉、車費或誤工費等報銷的要求沒有什么不妥,但因沒有具體的操作方法,實施起來很有困難,各地的做法多是消協出面協調解決。
桑佚儒說,在考慮到公平原則的情況下,商家“退一賠一”的處理方式并沒有錯。但是,如果加重商家對此類事件應該承擔的責任,就可以敦促商家對商品的管理更加細致,才能夠更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免受侵害。
(齊魯晚報 記者張焜)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