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女士在沃爾瑪面包里吃出一團面巾紙
來源:
聯商網
2009-07-16 09:37
據范女士介紹,面包是丈夫9日在長風街沃爾瑪超市購買的。當時,店內面包搞促銷,買一贈一,兩袋的價格一共是3.9元。13日吃早餐時,自己剛剛將面包放入口中準備咀嚼時,便感覺到有一個硬硬的東西,當從口中將面包取出來時,才發現面包里有一小團紙,用手輕輕撕開,竟是一張使用過的面巾紙。范女士頓時感覺十分惡心,面包內怎么會出現面巾紙呢?萬一面巾紙里有什么細菌,自己染上病菌該怎么辦呢……
于是,范女士很快拿著面包來到了沃爾瑪超市。一位姓徐的前臺經理接待了范女士,并通知面包房的所有工作人員到場。詳細了解情況之后,徐經理承認面包是本店所售,并表示超市會給予相應的賠償。徐經理說,新的《食品安全法》規定“假一賠十”,而超市可以給予20倍的賠償,賠付300元。范女士對此結果表示很不滿意,“假”和“不衛生”的情況不一樣,假如是其他生活用品就無所謂了,但畢竟是吃的東西,而且自己已將問題面包吃到嘴里,擔心會感染上其它疾病,要求超市賠償精神損失費、醫院檢查等相關費用。而徐經理表示,超市最高只能賠償到20倍,如果愿意的話,可以送一些其他贈品。隨后,范女士要求聯系該店店長來處理此事,但對于店長的聯系方式,所有工作人員竟都拒絕透露。事情處理無果,范女士只好先離開了。
當再次來到超市時,靳經理接待了范女士,但服務態度相當不好。靳經理說,如果按20倍賠付的話,其實只能賠償六、七十元錢,第一是因為購買面包的小票已經丟失,第二是面包已經開封了。范女士聽后十分氣憤,表示是因為信任沃爾瑪超市的食品沒有質量問題,才把小票扔掉的,超市不能因為這個原因推脫責任。
幾經周折,范女士終于找到了沃爾瑪超市長風街店店長郭經理的聯系方式。13日下午6時30分許,范女士撥通了郭經理電話。郭經理表示,該情況已經上報總部,總部的處理意見是賠償20倍,不過經最后商量決定一次性賠償500元。
14日上午11時左右,范女士來到店內領取賠償金。盡管對事件的處理結果并不滿意,但范女士已無其它辦法。在領取賠償金之前,超市還預先打印好了一份文字性的協議,并讓范女士現場簽字。其中有一項內容是,獲賠者在領取賠償金后,如果再出現什么問題,都將和超市無關。
“事件處理過程中,超市服務人員要么是推委責任,要么是服務態度很差……無論讓哪個受害的消費者都是不能接受的。能賠償多少錢其實是無關緊要的,但事情既然發生了,超市就應該勇于承擔責任。”范女士告訴記者說,“‘向顧客提供他們需要的東西——并且再多一點服務,讓他們知道你重視他們。在錯誤中吸取教訓,不要找任何借口——而應向顧客道歉……’這是沃爾瑪的服務宗旨,希望工作中他們可以真正兌現對顧客的承諾。”
(太原新聞網 記者 賈軍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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