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發霉月餅 東莞一沃爾瑪遭十倍索賠
發霉月餅吃下肚
9月11日傍晚,朱先生前往莞城區東湖花園的沃爾瑪商場購物,其間以每盒175元的價格購買了兩盒雙蛋黃白蓮蓉的香港榮華月餅。第二天,朱先生的孩子在家開啟其中一盒榮華月餅并食用,在孩子食用過程中,朱先生發現月餅面上有白色物體,仔細一看發現竟是月餅發霉了。
朱先生隨即向沃爾瑪超市方和東莞消協投訴,并要求沃爾瑪對其購買的發霉月餅作出“退一賠十”的賠償。
朱先生透露:“超市方面開始時以我沒能出示購物小票拒絕賠償”,但是朱先生認為,超市監控錄像、消費銀行卡賬單還有發霉月餅條形碼等都可作為證據。
十倍賠償有難度
據悉,朱先生對發霉月餅投訴后,沃爾瑪超市和香港榮華月餅經銷商方面都多次協商,但仍然無法達成“退一賠十”的共識,截至記者發稿,超市方面僅同意“退一賠三”。
東莞沃爾瑪公司事務經理梁先生對記者表示,針對朱先生的訴求,超市方正在積極協調處理,并作出了“無障礙退貨”承諾,至于“十倍賠償”的要求,超市方面則不認同。“明知道發霉了有問題,還是吃了,所以我們認為這并不適用《食品安全法》中的‘退一賠十’”。隨著多方協調,朱先生自稱“態度有所動搖”。朱先生最后表示,極有可能接受賠償三盒的標準。朱先生坦言:“我作為一個普通消費者勢單力薄,這邊既有大超市,那邊又有經銷商,我怕得罪不起”。
消委會:索賠十倍,從未成功
“東莞從來沒有實現過‘退一賠十’的賠償!”近日,東莞消委會秘書長鄧國平對南都記者直言消費者索賠難操作。鄧國平就朱先生的情況表示:“《食品安全法》中對十倍賠償方面缺乏細則解釋,所以在界定商家是否‘明知故犯’和消費者‘明知故吃’方面存在空白”。
同時,他還補充說:“‘退一賠十’這個做法也缺乏強制性,更多地需要消費者和商家協調”,對于朱先生的遭遇,鄧國平建議協商解決,“但是賠償不能低于兩倍,按照東莞消委會數據,東莞消費者一般以索賠四五倍成功的居多”。
(南方都市報 記者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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