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麥當勞引發(fā)兒童肥胖一案不集體訴訟
來源:
聯(lián)商網(wǎng)
2010-10-28 13:20
針對2002年佩爾曼(Ashley Pelman)與布拉德利(Jazlen Bradley)兩位青少年提起的訴訟案,曼哈頓法官波格(Donald Pogue)昨日表示,原告的訴訟必須獲得廣泛的個性化調查的支持。
原告指控麥當勞在1985年至2002年期間欺騙性地兜售麥樂雞、烤魚三明治、漢堡及炸薯條,危害他們的身體健康,并侵犯紐約相關法律。
波格表示,消費者未能提供相關證據(jù),以證明其他同齡人也受麥當勞的營銷策略的影響而食用同樣的食品,并因此遭遇同樣的身體傷害。
這兩位原告的代理律師預計,根據(jù)法官的裁決,提起集體訴訟可能需數(shù)以千計的其他相同利益受損者的支持。
2005年,聯(lián)邦上訴法院推翻了一名法官駁回該訴訟案的決定。上訴法院裁定,應當允許這兩位青少年及其律師搜集相關證據(jù)。
原告的主要律師赫爾希(Samuel Hirsch)及麥當勞公關部門均未能立即回復要求置評的致電。
(新浪 金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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