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購物卡”模式或遭遇政策風險
4月29日, 聯華超市(00980.HK)證券部人士對記者表示,今年,購物卡消費模式或將遭遇政策風險,而這可能對公司業績造成一定影響。
該人士對記者確認,聯華超市2010年財報中,流動負債中的“憑證債項”87億元,所指的就是聯華超市聯華OK卡(會員購物卡)的預收款。
而據聯華超市2010年財報,公司2010年總營業額為258.87億元,照此計算,購物卡預收款超過公司總營業額的三分之一。
政策風險
購物卡泛濫所滋生的腐敗問題日重,國家終于重拳出擊。3月25日,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要重點整治查處收送禮金問題,對收送各類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數額的現金處理。商超所發售的購物卡即上述商業預付卡的一種。
溫家寶要求,對收送各類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數額的現金處理。有關部門要盡快研究提出治理措施,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從源頭上有效防止利用商業預付卡行賄受賄。
4月24日,有媒體報道稱,七部門正在會商推行“購物卡實名制”,以實現精準打擊“購物卡腐敗”。
聯華超市證券部上述人士稱,國家從嚴治理“購物卡腐敗”問題或將對公司業績造成影響。
申銀萬國證券港股研究員王海濤對記者表示,購物卡問題積重難返,要看國家的治理決心和力度。他說,最嚴重的問題是大規模退卡事件,不過他認為這不太可能發生。他表示,如果國家從嚴治理,實行“購物卡實名制”,可能對購物卡市場有一定影響,但是商業超市也可能通過對新、舊卡實行區別對待,以規避該風險。
屢禁不止
因為具有匿名辦理使用、便于結算和攜帶等特點,十幾年來,購物卡屢禁不止,頻繁出現于賄賂案件中。外媒甚至將其戲稱為“第二人民幣”。
上海市消保委秘書長趙皎黎曾對媒體表示,預付卡其實是商家以其信用作擔保的一種變相融資行為。
分析人士稱,商超銷售購物卡所融資金或存進銀行收取利息,或投入股市獲取投資回報,或用于擴大規模,打敗競爭對手。
據悉,同等規模的兩家商超,銷售購物卡業務的一家將比沒有此業務的另一家擴張速度更快。業內人士稱,規模銷售是零售行業盈利的根本。零售企業利用購物卡收入獲取的資金進行規模擴張,獲取投資和定期存款收益,背后滋生了巨大的灰色利益產業鏈。
中國自90年代以來就有規定禁止購物卡。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制、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印制、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2000年5月1日《人民幣管理條例》再次明確規定:“各類購物券、代幣券等都是違法行為。”但是近幾年來,購物卡卻大行其道,有愈演愈烈之勢。
分析人士稱,購物卡屢禁不止,最終會造成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守法企業得不到保護,繼而不守法,同時也會失去對法律的信任,最終形成對法規權威的雙重破壞。
(財經網 陳予燕 證券市場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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