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行業已不能再“扭曲”下去
最近行業發生的三件看似平常的事,聯系起來卻讓我們憂慮。
第一件,TESCO樂購北京大興黃村東店保潔員秦先生工作時,看見幾顆葡萄散在貨架上,“扔了怪可惜的”,就吃了一顆。此舉被超市發現后,對秦先生所屬保潔公司罰款5000元——1顆葡萄5000元,讓我們震驚。
第二件,一位70歲老太太在卜蜂蓮花超市成都一環路與沙灣路交叉口的門店購物時,誤把6.1元的未稱重肉放到了已稱重的商品口袋里,結果被保安攔住罰款600元,其間還提出不繳罰款便給其掛上小偷的牌子站在門口示眾——6塊多的肉一轉身漲了100倍,還要對70歲的老太太掛牌示眾,這讓我們震驚。
第三件,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受理的家樂福10名管理人員受賄案件判決結果公布,除1人尚未最終判決,其余9人均獲刑罰。讓我們震驚的并不是此案本身,而是位列該案10人中家樂福方莊店酒水課課長宋某說的一句話:“收回扣是行業慣例,這個行業扭曲,再不想干這行。”此話更讓我們憂慮。
一個關乎國計民生的行業果真扭曲了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后果是什么?
當然,“扭曲”一詞用在現階段的零售業身上也不公平,但零售企業暴露出的問題卻必須引起行業重視。
首先是管理的隨意性。無論是超市開出的5000元還是600元的罰單,且不討論超市是否具有罰款權,光這些一拍腦袋甩出的數字已體現出管理的隨意性。而這已成為零售企業的通病。如果漠視這種通病,不下猛藥救治,無疑于躺在火山口睡覺。
其次是利令智昏。這一成語講的是齊國有個想得到金子的人,到賣金子的地方看見金子伸手就搶,官府將他抓住后問他:“到處都是人,為什么搶人家金子?”他回答:“我只看見金子,沒看見人。”零售企業如果也一味利字當頭,自然就看不見消費者。古代圣賢提出“以義致利”,而今多少企業是在“以利驅義”?
再次,詬病成為常態。微薄的薪水、超負荷的工作、僵化的執行、上級的壓力、顧客的不解等等,已成為很多零售企業的常態。這直接導致企業的體制不良,流程執行不暢,團隊信心越來越小。其實“再不想干這行”并不僅宋某一人,筆者接觸的零售從業者中,從基層員工到高層管理者很多人有這樣的心態。
為什么一個如此活躍的行業卻給從業者心中設了道“想出來”的圍城?如果這道圍城不及時打破,零售業將到哪里去尋找希望?
�。ㄖ腥A合作時報·超市周刊 張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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