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樂購員工猝死 家屬上門求公道
圖為杭州樂購超市河濱店(建國北路471號)超市入口處。
圖為杭州樂購超市河濱店(建國北路471號)超市入口處的橫幅。
圖為杭州樂購超市河濱店(建國北路471號)超市入口處的擺放著的花圈與橫幅。
圖為死者家屬掛在樂購超市入口處海報上的死者饒光強的相片。
圖為死者家屬張貼的“還我公道”書與祭奠死者的香臺。
樂購超市河濱店 員工勞累猝死?
聯商網快訊:2011年12月11日,今天中午12點左右,聯商網小編路過杭州樂購超市河濱店(建國北路471號),發現超市入口處,放置著5、6個大花圈,并掛有寫著“勞累猝死還我公道”、“樂購超市沒有人性”的白色橫幅。引起了不少過往的行人,附近小區居民,前來樂購購物的消費者的圍觀議論,難道樂購超市河濱店出事情了?員工勞累猝死?
為了一探究竟,聯商網小編也進入人群,仔細觀察了一番。超市入口兩旁放各置著一個哀悼的花圈,電扶梯轉彎口的促銷海報墻上掛著勞累猝死員工的相片,以及四個花圈,下方還擺著祭拜過的香臺。這上演的一幕幕在寒冬的杭城頗有幾分凄涼。
隨后,在促銷海報一側,聯商網小編發現一張貼著“還我公道”的說明書,也有不少路人在不斷指點、談論著什么。
該公告如此寫著:
死者饒光強(24歲)江西人,由于家境貧寒,被迫出來打工,進入樂購超市工作才16歲,因為是童工沒有身份證,借了同鄉比他大好多歲的人的身份證,但由于年齡長相跟身份證相差太多,被應聘單位拒絕多次,后來聽人說樂購超市可以用別人身份證,所以才進入了樂購工作。由于年紀小聽話被樂購分配到地下二層做卸貨員,累點苦點小伙子都能忍受,但由于長時間沒規律的在地下二層空氣很惡劣的環境下工作了7-8年,死者身體越來越差,還在工作中暈倒過一次。
今年死者孩子剛出生,死者的父親得了癌癥,因此死者家里急需要用錢所以才找了份輕松的(肯德基)兼職工作,肯德基是計時工作的,所以死者沒有天天去上班。
11月26日,死者在樂購超市加班回家路上倒下,再也沒有站起來,死者家屬多次找樂購領導協商無果,理由是該員工用假身份證。12月6日,死者82歲高齡的外公在找樂購領導處理事情時候被打。
難道外企無法無天了嗎?不把中國員工當人嗎?
家境貧寒 一人兼職三份工?
聯商網小編從一位熱情的大伯那邊了解到:死者饒光強除了在樂購工作以外,還在附近肯德基店里打臨時工,在肯德基打工用的身份證是死者饒光強自己的,但是在樂購工作使用的身份證確實是借了死者老鄉的。
另一位熱心的阿姨告訴聯商網小編:據說,死者饒光強身前同時做三份工作,第一份是樂購超市的卸貨員,其次是肯德基臨時工,第三份是快遞員。能不累死嗎?家里太窮了,又需要錢。
據悉,該事件電視媒體、報刊都相繼有報道過。但是樂購方還是強行以“該員工用假身份證”為由拒絕給死者饒光強家屬一個交待。才導致死者家屬將死者相片、橫幅、以及花圈放置在樂購超市入口處。
若真如“還我公道”的說明書上所寫,那樂購超市本身雇傭童工系違反法律規定的,并且還在知情的情況下雇傭未成年人。地下二層的空氣質量與環境比較惡劣,必然會影響員工的身體狀況。希望樂購超市方面能給予死者家屬一個完整的交待,讓死者安息,生者釋然。
聯商網小編查閱了相關資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延伸閱讀:樂購澄清員工猝死事件:賠償8萬6千元
(聯商網 章莉/攝影/文 發自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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