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人樂超市鳳城五路店否認賣過期酸奶
3月20日三秦都市報以《消費者:鳳城五路一超市售過期酸奶》為題,報道了消費者李女士反映西安人人樂超市鳳城五路店出售光明乳業過期酸奶,但超市不承認是他們出售一事,稿件見報后,眾多讀者撥打本報新聞熱線關注此事進展。消費者李女士再爆料,出事后,光明乳業曾有多人曾聯系她,最終表示賠償她500元錢,讓她寫個互不追究的保證了事。“光明乳業曾欲賠500元了事”到底有沒有?
20日,記者致電西安人人樂超市鳳城五路店王店長進行再核實。王店長表示,他們有嚴格的臨界貨品下架制度,每日檢查,他們超市不會售賣過期食品。經查,“過期酸奶”不是他們出售的,并聲稱消費者李女士是出了超市后七八分鐘后又回來投訴的。他認為,消費者李女士是訛詐超市。
王店長的這一說法是否成立?李女士說,3月3日,她領著7歲的女兒去買酸奶,未出超市就投訴了。因此,對人人樂超市的說法不能接受。“曾有一光明乳業廠家的人約我見面解決此事,見面后說給我500元賠償,讓我給他寫個東西保證今后不再追究,我沒有同意。我只想讓人人樂超市在媒體上公開道歉,讓更多的消費者別再上當受騙。”
光明乳業是否與李女士有過計劃賠500元的協議?記者致電光明乳業同李女士談賠償協議的西安當事人及西安銷售公司客服熱線,對方均說他們總部有規定,總部不安排,他們不能接受記者采訪。記者撥打光明乳業總部售后客服電話,說明此事,截至記者發稿,未見答復。光明乳業對媒體“封口”的這一做法令人費解。不過,3月15日,西安人人樂超市鳳城五路店辦公室的董先生來到本報說明情況時曾說,光明乳業西安供貨商曾與李女士達成過賠償500元的協議,因李女士反悔,最終沒有達成協議。
“酸奶門”引發“誠信危機”熱議本報邀您談看法
三秦都市報有關西安人人樂超市“酸奶門”事件報道見報后,騰訊網、鳳凰網、中國經濟網、西部網、東方網等網站紛紛轉載,“榮耀西安”有網友發帖《西安人人樂超市就是這樣坑爹,買到過期酸奶竟說不是他們的》。不少讀者表示,消費者有小票且未出超市就投訴,超市不承認是他們的,有點說不過去。還有讀者說,人人樂超市服務臺既然答應換一盒奶和最高給予3倍賠償,是不是說明當時他們已經承認了超市出售過期酸奶。另外還有讀者表示,或許超市是“冤枉”的。不過也有讀者表示,人人樂超市自我盤點,說他們沒有賣過期的這個批次的酸奶,難以令人信服。
著名教育專家、西安市教育學會會長許建國說,《三秦都市報》的這篇報道,牽出的不僅僅是誰在說謊話題,牽出的還有人們對企業誠信、商家職業道德、公民道德話題的熱議,折射出的是“誠信危機”大問題。
到底是李女士訛詐超市,還是人人樂超市在撒謊?
(三秦都市報 趙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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