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樂購超市罰顧客千元 因孩子誤拿QQ糖
李女士講述:孩子將約2元的QQ糖放入口袋,自己不知情,這種罰款簡直就是敲詐勒索
“在收款臺孩子沒把QQ糖一同拿出來結賬,樂購竟罰了我1000元”,市民李女士稱,3月20日,她帶著3歲大的孩子在樂購超市七里堡店購物時,“被人敲詐勒索”。然而,樂購七里堡店防損部方面3月29日表示,當天并無此事發生。
李女士介紹,她帶孩子購物時并不知道孩子將一包2元左右的QQ糖放到自己的口袋中,在結賬后準備離開時,一名工作人員攔住她并稱在超市的監控錄像中看到了這一幕,認為是偷盜行為,要罰款1000元。
當時李女士向對方解釋,孩子是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商品放在口袋中的,若知情定會在收款臺讓孩子拿出來一起結賬,這又不是什么值錢的東西,犯不著不去結賬。“然而對方說,要是不交罰款就會告知當地派出所與居委會,讓派出所來抓或讓居委會來領人,當時我很生氣,但如果不交錢就不讓我走,于是我想先交了再說,但對方也沒開什么收據。”
事發后,李女士的家人曾找到樂購,原本想討個說法,但樂購方面以無憑無據為由不承認曾有此事。其家人曾要求調取20日的監控錄像,樂購方面以“監控錄像只保留48小時”為由拒絕。
最近并沒有罰過1000元的防損 部門“協商賠償”中分別有300元、400元等記錄
3月29日,記者來到樂購七里堡店,先是把上述情況向總服務臺反映,工作人員稱需詢問防損部當天值班的工作人員。記者隨后跟隨該工作人員到了防損部。
防損部相關負責人趙先生表示,“最近沒有罰過1000元的”,并在一臺電腦上通過一個表格查詢了有關記錄。記者留意到,在該表格中的確標有“協商賠償”、“商品名稱”以及“顧客姓名”等項目,并在這幾十條相關記錄中看到“協商賠償”這一欄分別有200元、300元、400元等不同的記錄。
山東大正泰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新亮稱,商超抓住盜竊嫌疑人后,應將嫌疑人送交警方處理,任何超市都沒有罰款的權力。
延伸調查
李女士的遭遇是否屬實?有沒有其他顧客有過類似的遭遇?您可以撥打本報黨報熱線0531-82068110反映,本報將持續關注。
事件經過
李女士3歲的孩子在樂購超市七里堡店將價值約2元的QQ糖放入口袋結賬時李女士不知道孩子拿了糖果因此未付糖果錢結賬后樂購工作人員攔住李女士及孩子并罰款1000元李女士解釋自己不知情,且孩子年齡小不懂事樂購工作人員稱不交錢就找派出所及居委會李女士無奈先交了1000元錢樂購未開具1000元的發票或任何收據事后李女士家人到樂購討說法樂購以無收據為由不承認發生過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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