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輝超市合肥祁門路店進口鮑魚無完整中文標簽
進口鮑魚無完整中文標簽永輝超市被判10倍賠償
花了2000余元,買了12盒進口鮑魚,打開卻只看到英文標簽,而中文標注只有價格和個數。來自江蘇的吳先生覺得,這樣的中文標簽不符合規范,且違反《食品安全法》,故而將永輝超市合肥祁門路店告上法庭。昨日記者獲悉,蜀山區法院作出宣判,支持吳先生的訴請,判令超市退還全部貨款,還要支付10倍罰金。
進口商品中文標簽不完整
吳先生訴稱,今年8月25日,他到該超市選購了12盒澳洲黑邊凍鮑(大),該商品標價198元/盒,共計花費2376元。但買回家后,吳先生發現這款鮑魚的內外包裝均沒有中文標簽標示。因熟知法律及相關流程,吳先生認為這樣的進口食品有問題,因按照相關規定,進口食品除要有進口地的標簽外,還要有完整的中文標簽,但該鮑魚的標簽上,就只標注了“售價198.00”“澳洲黑邊凍鮑(大)(個)”的字樣。
隨后,吳先生將永輝超市祁門路店告上蜀山區人民法院,要求門店退還全部貨款,并按照食品安全法規賠付十倍賠償,即23760元。對此,該超市辯稱,他們銷售的鮑魚產品來源合法,涉訴的鮑魚產品進口經銷公司已依法取得相關證照,進口渠道合法,擁有完整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出入境檢驗檢疫衛生證書等,故對吳先生的訴請法院不應支持。
法院判超市十倍賠償
蜀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吳先生在永輝祁門路店購物,形成買賣合同關系。該門店銷售的澳洲黑邊凍鮑,中文標注不完整,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故吳先生要求返還貨款2376元的訴訟請求,合法有據。作為經營者應當驗明產品標識,但是被告顯然沒有盡到驗明產品標識義務,故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金,故支持吳先生訴請的10倍貨款賠償請求。
(安徽商報 劉忠玉 蜀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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