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6-2018年虛增營收 南寧百貨收上交所通報批評
4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出對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書。
觀點新媒體了解,當事人包括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南寧百貨時任總經理兼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覃耀杯,以及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黎軍。
決定書表示,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南寧百貨累計開展海產品貿易43組。其中,30組海產品貿易業務未發生真實商品交易,涉及8家上游供應商及5家下游客戶。
南寧百貨對上述業務按照真實商品交易進行會計處理,導致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
包括2016年,確認與虛假海產品貿易業務相關的存貨資產1111.57萬元,確認營業收入271.14萬元;2017年,確認與虛假海產品貿易業務相關的存貨、預付款分別為8893.79萬元、2750.25萬元,確認營業收入6954.17萬元;2018年,確認與虛假海產品貿易業務相關的存貨、預付款分別為535.89萬元、3998.79萬元,確認營業收入3436.97萬元。
后經更正并追溯調整,南寧百貨2016年年度報告中,調減營業收入265.95萬元,占更正后金額的0.12%;2017年年度報告中,調減營業收入6,858.70萬元,占更正后金額的3.05%;2018年年度報告中,調減營業收入3,376.31萬元,占更正后金額的1.61%。
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此作出紀律處分決定,宣布對覃耀杯予以通報批評,對黎軍予以監管警示。
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上海證券交易所稱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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